7月6日晚,官渡區海倫國際依云郡小區附近發生了揪心一幕,一名8歲男童騎車經過一家火鍋店時,被店內就餐的醉酒男子掄起塑料凳砸中頭部,受傷嚴重。目前,孩子仍在醫院等待開顱手術。
今天上午,記者來到依云郡小區看到,事發地人行道上仍殘留多處干涸變黑的血跡,一旁的牛肉火鍋店正常營業。
店員表示,當晚店內顧客較多,大家并未注意太多事發時的細節,只記得傷人男子徐某一行有十個人,拼了兩張桌子,坐在路邊。
店員:“當時(他們)在外面用餐。”
記者:“他們那天喝了多少酒?”
店員:“他們自己帶來的酒,小郎酒(一件)。”
記者:“那種一瓶大概是多大的量?”
店員:“200~300毫升(一瓶)。”
店員回憶,事發大概在7月6日晚上8點半左右,徐某等人聚餐時情緒激動,用帶靠背的塑料凳砸傷孩子后,一伙人迅速離開,之后又有一人返回結賬。記者按壓店內同款塑料凳發現,其棱角雖然比較圓滑,但材質比普通塑料凳堅硬許多。
據了解,孩子受傷后,附近兩家診所的醫護人員都及時伸出援手。
隨后,記者又前往離事發地不遠的受傷孩子家。孩子的家人經營著一家商店,除了孩子父母和爺爺在醫院陪護外,其他人還留守店內,照看家中其他孩子和店鋪。孩子的奶奶告訴記者,孩子今年8歲,當天晚飯后,孩子獨自一人騎著自行車出去,才出去沒幾分鐘,家人就接到孩子受傷的電話了。
受傷男童的奶奶:“他爺爺都把(孩子)抱在懷里了,(孩子)坐在地上抱著,血就從(頭上)流下,到處都是血。”
孩子奶奶說,她當時是最后趕到現場的,因為一心想著受傷的孩子,也沒有注意到當時傷人者是否還在。之后孩子被送到醫院接受救治,醫院CT檢查顯示,孩子右側頂骨凹陷性骨折,凹陷最深處達0.7厘米,伴隨顱內出血和積氣、鼻中隔左偏。
受傷男童的奶奶:“好像是明天做手術吧,現在具體是不是明天做,能不能做還不知道。”
孩子的小叔盛先生告訴記者,事后警方向他們出示了事發監控畫面,他也看到了揪心的一幕。
受傷男童的小叔 盛先生:“監控就是小孩從旁邊路過,前面他們在發生爭執,一個人就擋住了小孩的去路,(孩子)剛把自行車停下來的時候,對方一個人就拿著凳子砸了過來,他要砸別人,別人躲開了,就剛好砸到我們小孩子身上了。”
記者:“砸完之后他們是跑掉了嗎?還是怎么樣?”
受傷男童的小叔 盛先生:“他們還在繼續爭執,推搡,大概3~4分鐘后,小孩受傷了,然后砸人的那個人才走掉的。”
肇事男子徐某的妻子接受大象新聞記者采訪時稱事件系意外誤傷,并否認徐某案發后逃逸,其稱正全力籌集孩子的10萬元手術費。“我們沒有推卸責任,不是故意打小孩,我老公當晚喝多了。”其丈夫在和老鄉喝酒、勸酒過程中,誤傷到了孩子。
記者從官渡警方了解到,徐某因涉嫌故意傷害已被刑事拘留,案件仍在偵辦中。對于徐某傷人一事,律師認為,若孩子傷情鑒定為輕傷或以上,徐某可能構成故意傷害罪或過失致人重傷罪。
云南騰胤律師事務所 律師 吳秀云:“傷人的過程中,首先徐某這個男子是有醉酒的情況,還有一個逃逸的情況,以及他傷害的這個人,被傷害的對象是個未成年人,這三種情況都屬于加重情節,可能在量刑上會被考慮一個加重處罰的情況。(另外)不管徐某是否需要承擔刑事責任,在這個事情中他肯定是要承擔民事賠償責任的,(還有)共同飲酒人(如果)他對(徐某)進行了一些勸酒的行為,或者一些不適當的行為,如果說被認定為過失共犯,假如他有過錯的話,也要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值得關注的是
此類“醉酒傷童”事件并非個案
今年6月
長沙發生醉漢電梯撕扯女童頭發事件
去年河南也曾發生
男子用椅子重擊男童致其進ICU的慘劇
市民呼吁加強公共場所安全管理,同時反思酒桌文化中的暴力隱患。
市民:“我覺得法律要多一點嚴懲,對這種事情多一點嚴懲,自然而然就不敢了。”
來源:8099999街頭巷尾
部分來源:大象新聞、百姓關注、瀟湘晨報
編輯:楊晨
編審:李菁
終審:李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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