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實話,看到反轉的時候,我的心里就咯噔了一下,《以法之名》一部讓我們從期待到憤怒,從贊美到痛罵的神劇。
有人說它是今年最精彩的掃黑劇,也有人說它是最荒唐的爛尾之作。
要說《以法之名》這部劇,開局那是相當能打,央視八套黃金檔,最高檢背書,張譯、蔣欣、李光潔三大實力派領銜,這配置放在任何時候都是王炸級別。
記得剛開播那會兒,全是追劇的,什么國產劇的希望,都是夸贊的,特別是張文菁當庭喊冤那一幕,簡直讓人拍案叫絕。
一個被誣陷的律師,面對強大的司法機器,依然敢于發聲,這種勇氣和力量,不正是我們期待在法治劇中看到的嗎?
前30集雖然節奏慢了點,但至少還在按部就班地推進,萬海案作為主線,牽扯出一張龐大的保護傘網絡,洪亮這個檢察官雖然看起來有點慫,但關鍵時刻還是頂得住。
每個人物都有自己的故事,每條線索都在慢慢收緊,可誰能想到,最后6集突然開始推進劇情。
重要情節一筆帶過,關鍵證據全靠嘴說,人物智商集體下線,這哪里是在收尾,分明是在趕工交作業。
最讓人無法接受的是大結局播出后,以法之名爛尾的話題瞬間沖上熱搜,其實回過頭看,這部劇從一開始就有預謀。
導演傅東育在面對質疑時的回應更是讓人失望。他承認了開篇入戲慢,注水抻長度,但最絕的是那句演員選擇有失誤。
好家伙,劇拍爛了不從劇本和導演找問題,反而甩鍋給演員,這種推卸責任的態度,比爛尾本身更讓觀眾寒心。
有好的開頭,卻沒有堅持到底的勇氣,有深刻的主題,卻沒有駕馭它的能力。
最諷刺的是,這部劇本來要歌頌的是法律的公正和正義的力量,結果卻用一個荒唐的結局,狠狠地打了自己的臉。
當正義需要靠反派內斗才能實現,當好人的犧牲變成刻意煽情,當法律程序成為走過場,這還是我們想看的法治劇嗎?
這個大結局,最讓觀眾破防的就是兩死五判這個結果了,先說萬海,他的去世是最有爭議的。
從第一集就開始蒙冤,好不容易熬到最后幾集,眼看就要沉冤得雪了,結果呢?
在大結局死了!怎么死的?被反派滅口了!為什么會被滅口?因為監控出問題了,保護不到位!
這屬實有點搞笑?鄭雅萍都發現監控有異常了,按理說第一反應應該是趕緊加強保護,結果這幫人愣是啥也沒干,眼睜睜看著萬海被害。
這不是失職,這簡直是謀殺,一個活生生的人,就這么成了推動劇情的工具人,連句臺詞都沒留下。
很多觀眾都接受不了他的去世,爭議很大,也是因為他去世,大家才覺得這部劇爛尾。
再說秦峰,這個角色從一開始就是洪亮的好兄弟,兩人一起查案,一起扛事,可到了大結局,編劇非要讓他去救洪亮,然后被連捅數刀犧牲。
這種強行煽情的套路,觀眾早就看膩了好,更離譜的是,秦峰死后,這個話題也是爆了。
可您要說好人死得慘,那反派總該得到應有的懲罰吧?
殊不知并沒有,孫飛這個罪大惡極的人,判了個無期,他手上沾了多少血,結果無期,姜紅軍更過分,只判了16年,那個護士,參與了那么多見不得人的勾當,12年就打發了。
最絕的是蘭書記,堂堂一個大貪官,保護傘的核心人物,這些反派落網,全靠李人駿一張嘴交代。
沒有抓捕過程,沒有審訊細節,這種敷衍了事的態度,簡直是在侮辱觀眾的智商,透露出的是創作者的懦弱和妥協。
他們不敢讓正義徹底勝利,因為怕太理想化,也不敢讓邪惡完全得逞,因為怕過不了審,于是就搞出這么個不倫不類的結局,好人死得憋屈,壞人判得輕松。
可《以法之名》的悲劇不是這樣的,它是把有價值的東西糟蹋給人看,萬海和秦峰的死,不是為了升華主題,而是為了制造眼淚,這種廉價的煽情,只會讓觀眾感到憤怒和惡心。
最諷刺的是,這部劇的名字叫《以法之名》,可看完全劇,我們看到的不是法律的威嚴,而是法律的無力,不是正義的勝利,而是正義的妥協。
當好人用生命換來的只是壞人的輕判,當犧牲成為必然而不是選擇……
要說《以法之名》最讓人抓狂的,除了人物命運,就是這個劇情邏輯了,前期鋪墊了30集,中間各種注水拖沓,到了最后6集突然像開了8倍速。
您想想看,一個案子查了30多集,各種線索、人物關系鋪得密密麻麻,觀眾都等著看最后怎么抽絲剝繭、水落石出呢。
結果重要情節全靠臺詞交代完事,最離譜的還是那些所謂的調查過程。
法律程序更是一塌糊涂,取證過程省略,審訊細節沒有,連個像樣的法庭戲都沒有,最搞笑的是關鍵證據的獲取,要么是反派自己送上門,要么是靠巧合發現。
監控問題的處理更是讓人無語,都知道監控有問題了,不趕緊修,不加強保護,就這么放任不管,然后眼睜睜看著萬海被害。
還有那個洪亮和秦峰救王大有的情節,兩個檢察官,跑去跟黑社會單挑,更搞笑的是,他們還真救成功了。
這種英雄主義的臆想,感覺和這部劇前面的并不融合,反派的行為邏輯更是一團糟。
最讓人惋惜的是,這本來可以是一部很好的劇,題材好,演員好,平臺好,可就是因為結局爛尾,讓這么好的資源全都浪費了。
這種從精心布局到草草收場的轉變,不僅是對觀眾的不尊重,更是對整個行業的傷害,它讓人們對國產劇失去信心,讓認真創作的人感到寒心。
我們期待的,是真正用心的作品,我們需要的,是真正尊重觀眾的創作者。
當創作回歸初心,當故事回歸真實,當正義不再需要妥協,或許我們才能看到真正配得上以法之名這四個字的作品。
路還很長,但只要不放棄希望,總會有光明。
信息來源
《導演發文回應《以法之名》被批“爛尾”,稱在反省中,大批網友不買賬留言:沒有下部了,拉黑您了》——魯中晨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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