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大利《華人街》2025年7月5日消息:
意大利最高法院(Corte di Cassazione)于2025年7月3日作出具有重要指導意義的第24520號判決,明確裁定:當個人被查獲攜帶來源不明的大額現金,且無法提供合理解釋時,該行為本身即構成犯罪(洗錢)嫌疑,執法機構有權對現金實施“預防性查封”。這一判決為打擊逃稅和洗錢行為提供了更鋒利的法律武器。
該判決源于一起具體案件:警方在一次例行檢查中,發現一名男子將其攜帶的大額現金異常藏匿于汽車備胎倉內,并用膠帶封包。更引人注意的是,該男子名下登記有三家汽車貿易公司,卻向稅務局申報“零收入”,甚至部分年份完全未申報。這種明顯的經濟活躍度與申報收入的巨大反差,加上其對資金來源含糊其辭、無法提供可信證明,構成了強烈的可疑跡象。
最高法院在判決中強調,依據“潛在非法性(fumus di illiceità)”原則,在案件調查初期,無需等待最終洗錢罪名成立,只要存在足夠可疑跡象(如巨額現金與申報收入嚴重不符、異常藏匿方式、無法合理解釋來源),即可采取“預防性查封”措施。此舉旨在防止涉嫌非法資金被轉移、隱匿或消耗。
法院進一步闡釋,本案中現金的數量、藏匿方式以及當事人無法自圓其說的解釋,共同構成了支持查封的充分合理懷疑。該裁決重申了長期司法實踐:即使缺乏直接洗錢證據,顯著的稅務不透明和資產來源可疑性,已足以成為凍結資金的法律基礎。
法律警示:
此判決向公眾傳遞了明確信號:在意大利,持有大量現金本身雖不違法,但若無法證明其合法來源,尤其當現金數量與申報收入嚴重不符時,該現金將被推定為涉嫌非法所得。持有人不僅面臨財產被查封沒收的風險,更可能因此承擔刑事責任。對納稅人而言,確保現金來源清晰、可追溯至關重要,否則可能人財兩失。
——華人街網站 alexzou編譯 消息參考:laleggepertutti.it網,此篇圖文報道只按原新聞網站對此事件的說法編譯,并不代表譯者和本網站觀點。未經允許,請勿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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