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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偉)
周偉是“金嗓子”周璇與青年畫家唐棣所生的兒子,他1952年8月30日出生于上海。1957年周璇不幸因腦炎離世,唐棣入獄,周偉被黃宗英夫婦收養。
周偉7歲進入黃宗英家生活,黃宗英是他的養母,趙丹是他的養父。
然而1986年,已結婚做爸爸的周偉,一紙訴狀將黃宗英推上上海市中級人民法院,要求她歸還生母周璇的遺產。
周偉起訴養母黃宗英轟動一時,很多人罵他白眼狼,冷酷自私,周偉成了忘恩負義的代名詞,飽受輿論詬病。
2002年,山西教育出版社再版了周偉與妻子常晶撰寫的傳記《我的媽媽周璇》。
該書長達28萬字,匯聚了大量翔實、豐富的史料,有周璇的母親、哥哥、妹妹,也有周璇的同事、朋友、醫生、保姆等方方面面人士對周璇的懷念和回憶,一個立體、真實、飽滿的周璇躍然紙上。
在《我的媽媽周璇》中,周偉回答了自己為什么要與養母黃宗英打官司……
01
1986年10月9日,上?!段膮R報》第四版下半欄發布了一則新聞:周璇的次子周偉,從北京寄來了一份起訴書,要求法院幫助他追回交由黃宗英保存了30年的他生母周璇的遺產。
周偉(右)與著名演員童月娟
周偉在起訴書中寫道:黃宗英從收留我的時候起,30多年來,從未向我提及生母的遺產,連我的身份也不太明確。我要想解開隱瞞在心中30年的疑問,只有訴諸法律。
上海市中級人民法院在接到訴狀7天內,受理了這一案件。
《文匯報》的消息曝光后轟動一時,全國各地(包括中國香港、中國臺灣)的報刊,甚至新加坡、美國、日本等地的中文報紙雜志,都轉發了這條新聞,媒體稱此為“周璇遺產糾紛案”。
一時間,周偉千夫所指,外界罵他白眼狼、忘恩負義,而黃宗英頗受同情。
連周偉同母異父的哥哥周民,也于1986年11月10日在上?!段膮R報》上發文譴責弟弟,并對周偉的合法身份提出異議,文章近3000字。
(周民與妻子和女兒合影)
在該文中,周民極力維護黃宗英,而將弟弟周偉說得一無是處。但周民在文章中透露了一個事實,那就是周璇確實有巨額遺產存在。
周民在文章中寫道:最近幾年,香港、上海、廣州、北京都曾有人找過我,愿意當我的代理人,幫助我索回周璇這筆巨額遺產。
有的還是當年辦理周璇遺產的法院干部,他們知道具體數額,也知道怎樣辦法律手續,并說與法院的人很熟。他們要一部分報酬,但我對周璇的遺產沒有興趣,拒絕了。
周偉起訴養母黃宗英,一時間千夫所指。
周偉(攝于上世紀80年代)
1987年,周偉去上海準備開庭事宜,接受了媒體的采訪。記者追問道:你為什么要與養母打官司?周偉說了兩個原由:
一是我要為母親證明;二是我對那個家沒感情,從小是在冷漠環境中長大的。
據周偉介紹,此前一直有一種說法,認為周璇在香港貧困潦倒,身無分文才回內地發展。
其實周璇是因為愛國,和追求光明才回到新中國的。建國初期,她多次捐款支援新中國建設。
周偉還回憶,小時候他與生父唐棣去醫院看望母親,周璇交給他們一張小紙條,上面寫道:我有巨額財產,他們強行接管了。
那時周偉與父親見周璇一面很難,上海劇影協會的吳茵、黃晨、呂復等人,千方百計阻止父子倆與周璇見面,幸虧醫院的醫生、護士同情他們,偷偷讓他們進來了。
周璇寫給唐棣父子的那張紙條,也被劇影協會的人拿走了。
02
1983年,周偉已經31歲了,于一年前與北京姑娘常晶結婚了。1983年初,周偉夫婦在北京生下了女兒周小璇。
這年6月,周偉無意中從中國銀行上海分行,及當年為周璇辦理版稅的律師那里得知,黃宗英替周璇保管了一筆財產。
黃宗英(上世紀80年代)
此前黃宗英從未向周偉提及此事,周偉覺得自己有知情權。
不久,周偉主動向黃宗英問起母親遺產的事,沒想到黃宗英非常生氣,譏諷道:你那周璇媽媽,像她這樣腐朽的人,要不是窮得身無分文,能從香港回內地嗎?告訴你,周璇當年住上影招待所和每天兩塊錢的伙食費,都是我借給她的。
周偉已經不是小孩子了,不是幾句話就可以哄騙的。他告訴黃宗英:我與銀行和媽媽當年的律師都取得了聯系,手里有證據了。
周偉在傳記里寫道:黃宗英突然大哭大鬧,對周偉說:印章、存折全在我這兒,只有我有權力取錢。告訴你,如果你想打官司,你一分錢也得不到。
黃宗英與導演江平(攝于1986年)
黃宗英還向周偉提出3點要求:一是永遠不要過問周璇財產的事;二是如果執意過問周璇財產,你就與我脫離關系;三是如過問周璇遺產,我不承認你是周璇的兒子。
黃宗英最后一句話傷透了周偉的心,她說:如果我不承認,將沒人能承認你是周璇的兒子。
周偉的心在滴血,他覺得這是黃宗英對生母周璇人格的侮辱,并且還想繼續掩蓋謊言。
周偉盡管憤怒,但考慮到黃宗英畢竟是自己的養母,他沒有起訴,而是給上影廠寫了一封信。
(年輕時的周偉)
這封信周偉全文收錄在《我的媽媽周璇》一書中,長達1000多字。他將自己與黃宗英談話的內容全寫入信中,并請上影廠為他和母親做主。寫信的時間為1983年7月7日。
周偉一直在等上影廠的回信,可兩年過去了,他沒有收到只言片語。
1985年,周偉又給上海市電影局寫了一份同樣的信,也沒有收到回復。
于是周偉去上影廠、上海市電影局找相關領導詢問情況,沒有人愿意幫他。
(黃宗英與女兒趙桔)
而這時,周偉從中國銀行上海分行得知,黃宗英借助個別領導的簽字,將周璇的一筆存款轉到了深圳分行去了。而且黃宗英將自己的兒子趙左、趙勁,女兒趙桔,及趙左的妻子,一并辦理了去美國自費留學。
還有人告訴周偉,黃宗英也打算去美國定居。
周偉這才知道,黃宗英一直在欺騙自己,在道德上綁架自己。他流淚了,許多傷心往事涌上心頭……
03
據周偉在傳記中寫道,他與黃宗英打官司的第二個原因,是對那個家沒有感情,他從小是在冷漠的環境中長大的。
(如今的枕流公寓大門)
周偉在傳記中這樣寫道:1952年8月30日,周璇媽媽生下我后,我與媽媽、父親唐棣、奶媽沈桂男住在枕流公寓。
后來,媽媽被劇影協會小組的人以檢查身體為由帶到醫院,說媽媽患了精神病,強迫她住進精神病醫院,生父唐棣被關了起來。
周璇的財產早在1952年就被周璇財產管理委員會的人掌控了,周璇沒有權利花自己的錢,她用錢要經過審批。
周偉與奶媽沈桂男住在枕流公寓,劇影協會的人每月給他們發一點生活費。
沈桂男與孫女(攝于上世紀80年代)
1953年,唐棣出獄后,劇影協會的人不準父子倆住枕流公寓,周偉只得跟著唐棣住進父親任教的常熟中學宿舍里。
學校的住房很緊張,父子倆與另外一名教師擠在一間10多平米的房子里。
周偉與父親不準隨便去見周璇,劇影協會的人給醫院打招呼了,不讓周偉與父親進門。
幸虧醫院有一位胖阿姨同情周偉,每次都偷偷放他和唐棣進去。
周偉在自傳里寫道:1957年媽媽去世后,不準我參加追悼會。我被反鎖在學校的樓道里,一直在哭著喊著,沒人理我,傍晚我靠在樓梯旁睡著了。
1958年6月18日,生父唐棣再次被判刑,周偉被送進了孤兒院。
1959年,黃宗英將周偉領了出來,送給一位拉人力車的老頭畢富偉撫養,周偉跟老頭改姓畢。
老頭養了周偉8個月,將他送給了黃宗英,黃宗英只好把周偉留在家里。
周偉在傳記里寫道:我沒有幸福的童年,更沒有歡樂的少年時代。在黃宗英的家里,我不能與別的孩子相比,是個連保姆都不如的三等公民。他們雖然沒有打罵我,但對我很冷漠。
(左起:趙桔、趙左、周民、周偉)
平時吃飯,我夾一筷子菜,都要看一眼每個人的臉色,包括我那同母異父的哥哥周民。
周偉由于錯過了上學的時間,黃宗英將他送到幼兒園大班讀了4個多月。星期六沒人接他回家,等最后一個孩子都走了,周偉見還是沒人來接,自己坐公共汽車回去。
星期天下午3點,周偉就得自己坐公共汽車回幼兒園,別的小孩都是星期一上午由家長送來。
星期天晚上,周偉一個人睡在空蕩蕩的房間里,他害怕,用被子蒙著頭哭。
從幼兒園到小學三年級,周偉一直過著這樣的生活。
04
(周偉的母校上海音樂學院附小)
小學四年級時,周偉要求在學校寄宿,每個月從黃宗英那里領10塊錢生活費。每次領錢,周偉都要簽字。
周偉在傳記里寫道:我幾乎沒穿過新衣服,也不敢想。有一次,我那雙補了又補的布鞋太小了,腳趾頂得生疼,我向家里人提出買一雙鞋子。
可他們目光很冷漠:這雙鞋子好好的,買什么新鞋?別小小年紀就貪圖享受。
周偉只得含著眼淚,用鉛筆刀將布鞋前面的補丁割開,自己找來一塊舊布重新縫上。這個補丁像一個小兜,周偉能將兩根腳趾塞進去。
(學生時代的周偉)
鄰居幾次在周偉背后議論:既然替人家養孩子,就要待孩子好些。周偉不敢接話,眼里滿是淚水。
周偉還在自傳里寫道:在家里,我不許留自己的東西,哪怕一個小玻璃球、一根彩色橡皮筋,家里人都要求我上交。
家里來了客人,家人讓周偉躲在亭子間里,不讓他出來。
家人去外地旅游,從來不帶著周偉。黃宗英經常說:要不是我們將你從孤兒院里領出來,你現在不知變成什么樣子了。
(黃宗英與丈夫趙丹)
連保姆都說周偉:你是從大街上撿來的野孩子。
周偉星期天去西郊動物園玩,家里人不給他一分錢,他坐不起公共汽車,就走著去走著回。他迷路了,深夜才回家,沒有人問候他一句,他吃點剩飯就上床睡覺。
1969年3月,17歲的周偉離開上海去內蒙豐鎮農村插隊,家里再沒人問候過他。
插隊第二年,周偉得了肝炎,他沒有經濟來源,公社補助了他20塊錢。他的兩個中學同學的父母給周偉寄來了白糖、糧票,而家里沒有人關心過他。
周偉插隊的地方很窮,干一天才拿3毛錢,他沒有錢回上海。
(黃宗英)
直到1971年,他才攢下20多塊錢回上海探親,并帶回一些土特產。
1972年,周偉參加考試,被航天部第四研究院錄取了,當了一名學徒工。這時他每月有了微薄的工資。
想到上海冬天寒冷,他給黃宗英和趙丹寄皮褥子、皮坎肩。
兩個原因疊加,促使周偉與黃宗英打官司……
05
(周偉與妻子常晶)
1986年9月,周偉就寫好了起訴書,于這年11月正式寄給了上海市中級人民法院。
由于周璇遺產糾紛案社會影響大,上海市中級人民法院非常重視。經過調查,法院查明到1984年初,黃宗英保管周璇遺下財產共計人民幣125841.29元,其中一半應歸周偉所有。
法院認為,黃宗英在周民、周偉未成年時盡了監護責任,周民、周偉成年時,設立監護的原因消滅。黃宗英對周民、周偉的監護自行解除,應將所保管的被監護人的所有財產返回。
黃宗英及代理人提出:返還周偉財產,應扣除監護期間,墊付用于周偉的安家費、生活費、服裝費,和成年后給付周偉的錢款。
(黃宗英)
黃宗英主張,自己已對周璇盡了較多義務,自己應分得周璇的遺產。黃宗英還要求為當時照顧周璇遺孤的保姆洪雪珍分得周璇的遺產。
對黃宗英提出扣除墊付用于周偉錢款的合理要求予以支持,法院不支持她和保姆分周璇的遺產。
法院盡力調解,但周偉與黃宗英分歧太大無法和解,只得做出判決:
一、黃宗英返還周偉錢款人民幣53920.12元;
二、黃宗英賠償周偉利息損失款31459.20元;
三、以上兩項總計人民幣85379.36元,在判決生效時給付。
(黃宗英與圈內好友合影)
黃宗英對判決不服,向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法院重新去銀行進行調查,查出1975年至1984年,周璇在中國人民銀行上海分行黃浦區南京東路第二儲蓄所的存款121593.23元,由黃宗英全部提取了。
法院找黃宗英了解情況,黃宗英這才承認,經周民同意,她將大部分錢款投入電視劇制作了。
1990年8月30日,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此案,再次判決黃宗英敗訴。
(周偉)
黃宗英返還周偉錢款人民幣45739.85元,賠償周偉利息損失款人民幣26686.45元,兩項總計人民幣72426.30元,在本判決宣判后30日內給付。
周偉贏得了官司,也為母親正名了,但他與黃宗英從此形同陌路,老死不相往來。周偉與同母異父的哥哥周民也形同陌路,沒有任何聯系。
周偉在自傳里寫道:據他的父親唐棣和周璇身邊人介紹,當時周璇從香港回來時擁有巨額財產,光金條就有200多根。
(周偉與演員王璐瑤在電視臺做節目)
但那些錢款由周璇財產保管委員會保管,后去向不明。
周偉準備聘請律師,控告侵占其權益的上海電影局及中國銀行上海分行,但后來沒有傳出雙方打官司的消息。
周偉與妻子生了兩個女兒,1989年定居加拿大,一家人生活安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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