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蘆島市連山區藍天童鑫幼兒園:
經查,你單位存在不按照規定接受監督檢查的行為,此行為違反了《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第二十三條及《民辦非企業單位年度檢查辦法》的相關規定。本機關依據《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第二十五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八條規定于2025年6月25日依法向你單位作出《責令改正通知書》(葫連民責改字【2025】第 001 號)。
因采用直接送達、郵寄送達等方式均無法向你單位送達文書,且通過你單位住所地現場核查發現無人簽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五條的規定,現依法向你單位公告送達該《責令改正通知書》。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經過三十日,即視為送達。請你單位自公告送達之日起六十日內,到本機關領取《責令改正通知書》原件并接受處理。逾期未領取或未改正的,本機關將依據《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第二十五條規定,依法予以警告、限期停止活動;情節嚴重的,將依法予以撤銷登記。同時,將根據《社會組織信用信息管理辦法》的規定,將你單位列入活動異常名錄或嚴重違法失信名單。
特此公告
聯系電話:0429-2260020
單位地址:葫蘆島市連山區錦郊街道東城北路B7號樓連山區民政局
葫蘆島市連山區民政局
2025年7月1日
來源:葫蘆島市連山區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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