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創新藥的激烈角逐中,專利無疑是藥企的核心競爭力與 “護城河”。近期,歌禮制藥與石藥集團圍繞GLP-1靶向減重藥物領域的專利紛爭,引發了行業內外的高度關注。
6月30日,歌禮制藥發布公告稱,石藥集團附屬公司康久普樂向美國專利商標局(USPTO)提交的一項復審(petition for Post Grant Review)。該復審質疑歌禮已獲授權的美國專利(美國專利號:12,234,236)部分權利要求的有效性。
此次專利爭議的核心,在于石藥集團正在申請的一項化合物(Compound 10,申請號:PCT/CN2024/140920)與歌禮已獲授權的化合物 1(Compound 1)分子結構完全一致。
然而,歌禮向USPTO提交專利申請的日期(2024年9月13日)領先石藥申請日期(2024年12月20日)長達三個多月。并且,早在2025年3月,石藥曾主動向歌禮提出關于該專利的全球授權許可請求,但遭到歌禮拒絕。
歌禮制藥的專利申請相關信息
涉事專利由歌禮制藥自主研發,目前正用于其GLP-1R激動劑候選藥物ASC30的開發。歌禮制藥強調,該專利基于其專有技術,并已通過USPTO的嚴格審查,于2025年2月25日正式授權,專利保護期至2044年,具備充分的新穎性和創新性。
為何選擇PGR程序?
石藥集團此次向USPTO提交的復審申請,采用的是授權后復審程序(Post Grant Review,PGR)。那么,什么是PGR?
PGR是美國的一項專利挑戰制度,是美國《萊希 - 史密斯美國發明法案》創設的專利無效挑戰機制,類似于中國的專利無效制度。但美國的PGR專利挑戰必須授權之日起9個月內提起。上述歌禮制藥美國專利授權公告日是2025年2月25日,現在提起PGR專利挑戰符合9個月內時間要求。
另外,第三方或利益關系人可基于專利無效的任何理由向美國專利商標局提出PGR請求,請求美國專利審查與上訴委員會(PTAB)對專利中的一項或多項權利要求的可專利性進行復審,理由不限,除了不符合最佳實施例要求。顯然,相比僅能挑戰新穎性和非顯而易見性的多方重審(Inter Partes Review,IPR)程序,PGR的無效理由更為全面,堪稱 “全方位打擊”。
值得注意的是,石藥選擇PGR程序發起挑戰,除了其寬泛的無效理由優勢外,還在于該程序的審理效率更高,這一優勢契合其緊迫的市場布局需求。在分秒必爭的GLP-1賽道,快速解決專利爭議意味著更早搶占市場先機。
一旦其提出的無效理由成立,歌禮制藥的專利權利要求很可能被宣告無效,石藥在這一領域將徹底清除專利阻礙。
知識產權小結
在 GLP-1 這類千億級賽道的爭奪窗口期,專利已成為企業搶占市場先機、構建競爭壁壘的關鍵武器。石藥選擇以專利為武器,對歌禮發起挑戰,折射出國內藥企在全球專利競爭中策略思維的轉變,國內藥企正從被動防御轉向主動利用專利制度,參與國際市場競爭。
值得注意的是,在全球創新藥競爭日益激烈的今天,企業不僅要在研發創新上持續發力,更要在全球專利布局、知識產權保護等方面精心謀劃,以應對復雜多變的市場環境和激烈的行業競爭。如果您的企業準備出海參與國際競爭,如果您的專利面對國際挑戰,可以聯系高沃知識產權為您定制完善的解決方案,助力您的企業國際化運營保護!
來源 | 北京高沃知識產權(ID: gaowoip-com)
編輯 | 北京高沃知識產權(ID: gaowoip-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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