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前段時間,在微博上看到一個博主分享說:她26歲,非常恐懼到貴的商場逛街。
只要商品的售價吊牌超過200塊,就開始恐懼銷售員看自己的眼神;點菜的時候,看到超過60塊錢的菜,就會快速跳過……
我想了下我自己,今年已經過了40歲,好像也是這樣的。
每次路過那種大型商場,尤其是品牌服裝店,我基本上不會進去。
我怕看到標價上千的衣服,內心恐懼。
就算是走進去了,銷售員讓我試,我也是膽怯的。
大概是我承受不起,這種價格壓迫,還有就是我明白,我大概率不會買,何必呢?
點菜的時候,看到貴點的菜,我就會考慮性價比,而不是考慮自己想不想吃,想不想嘗試,因為沒勇氣,或者覺得不太不值得。
我之前上大學的時候,就聽人說哈根達斯,尤其是那句:愛她,就請她吃哈根達斯。
我只知道這玩意很貴,具體有多貴,我也不知道,所以一直沒有勇氣去店里看看,甚至覺得這玩意和我無關。
直到幾年前的元旦,我帶著麥豆同學和小侄女一起逛街,路過一家哈根達斯店。
麥豆同學說想進去嘗嘗,那天我身上還有點錢,加上我好奇,我也想進去看看,他們的價格到底有多貴。
進去后發現,咬咬牙,也是買得起的。
就是有時候覺得三五十塊錢,吃一坨冰淇淋,或者上百塊錢吃個造型優美的冰淇淋,感覺有點貴。
但是偶爾一次,能接受。
2
這次之后,算是徹底打破了我對哈根達斯的認識,成功對它祛魅,我對它也不再是懼怕和敵意。
現在偶爾麥豆同學想吃,幾個月一次,我也會滿足她。
看著她對著造型優美的冰淇淋,吃得很滿足,很開心,我也開心。
但是,你要是真的讓我去給自己買個一百多的,或者八九十的冰淇淋,我還是有點舍不得。
不是買不起,就是覺得,不值得。
你看,我說的是不值得,這里面的意思是,一來我還是覺得貴,二來,我是對自己不夠好。
所以,不愿意花錢給自己買這么貴的冰淇淋。
不過,相比之前,我覺得自己還是有進步的。
之前,我給自己買個十塊錢的冰淇淋是舍不得的。現在跟著麥豆同學去的冰淇淋店多了,十幾塊的,我還是舍得給自己買的。
還有衣服,我到目前為止,最貴的衣服,是一件呢子大衣,好像是打完折,將近900。
買了五六年了,我一次都沒有穿過。
當初買的時候,我是想著出門充門面的。
后來也一直不想穿,加上,這兩年我開始漸漸明白,什么樣的顏色更適合我。
那個顏色,不適合。所以就放著了。
平時我買衣服,一般都在一兩百,偶爾奢侈一回,買一件,也就是三百多。
再貴,我好像就接受不了。
豆爸的衣服,也沒貴的,最貴的大概就是三四百的羽絨服。麥豆同學的衣服,都是幾十塊,一百多的很少很少。
有時候,我也在想,大商場里面的品牌衣服,咬咬牙,也不是買不起。
為什么到最后,我沒買,甚至也懶得去逛。
不想去逛,是因為我知道自己肯定不會買。
口袋里有錢,為什么還是沒買?
因為現在的我更講究實用性,覺得這么大幾百,上千塊,用處太多了。
最重要的是,我在吃穿打扮上,不太愿意花錢。
我寧愿一次性買很多書,花三五百塊錢。這個錢,我花的不膽怯,也很舍得,很痛快。
但是讓我買衣服,我就會猶豫。
所以,有時候,消費觀念也很重要。
3.
記得幾年前,我和我的閨蜜甜甜聊天。
那天,她跟我說,從小到大,她媽就說她是女孩子,要多打扮自己,所以關于買衣服,她是不吝嗇花錢的。
剛開始工作,月工資兩千的時候,她都舍得花1000去給自己買件好點的呢子大衣。
所以,她的衣服基本上都是品牌的。
我呢?剛開始工作,月工資兩千的時候,我買的還是幾十塊錢的衣服。
那時候,我覺得要花錢的地方太多了,要租房子,要生活,還要孝敬父母……
把大筆的錢花在買衣服上,我真的舍不得。
這大概和我從小受到的教育也有關。
我媽媽是很保守的,在她看來,穿的好看點,就會被人說。
所以,這輩子,我一次都沒有看到過她穿裙子。
我從小也被她念叨,不能穿的太好看,她也不會收拾打扮自己,當然也不會打扮我。
所以,從小,我一直穿的灰撲撲的。有時候,我姑姑都說我,年紀輕輕的,就不能穿點好看的衣服嗎?
我姑姑會打扮自己,也舍得在穿的上面花錢。
我不行。
這幾年才稍微好點,就是跟自己和解,沒那么在意別人的眼光,有時候還想嘗試一點不同的風格。
但是,太貴的,依然不舍得。
4.
我自己也分析了一下原因。
除了消費觀念,大概還是因為掙錢不夠多,所以花錢上,我還是會對自己各種限制。
再者,人到中年,我的物欲真的降到了最低。
如果你讓我花兩千塊錢,去買件衣服,吃頓昂貴的飯菜,我真的不愿意。但是我愿意拿這筆錢,去一個陌生的小城旅游。
我覺得旅游對我來說,性價比更高。最起碼讓我見到了優美的風景,還讓我見識到很多有趣的人。
這筆錢,如果這樣花,我會覺得生活很有趣,覺得這些經歷可以豐富我生命的寬度。
當然,也有人愿意用來買一件自己喜歡的衣服,穿著的時候,心情美美的。
所以,我們只是對這2000塊的用途不同。但是我覺得,只要錢自己花得開心,那就是值得的。
我覺得旅行開心,你覺得穿喜歡的衣服開心,都是開心,都很愉悅,這就很好呀。
不過,人活著就是一個不斷突破自己心魔,不斷跟自己和解的過程。
也許,往后的某一天,我也會覺得穿2000塊的衣服,自己心情美美的,很值得。也會覺得去昂貴的商場逛逛,哪怕不購物,就是去感受金錢的魅力,為自己賦能,也不錯。
如果,我真的突破了這層境界,那我肯定是又成長了!
你怎么看?你的消費觀點,是什么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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