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深圳水域船舶安全航行規定》(以下簡稱《規定》)將正式施行。這是深圳首次通過系統性管理規定,全面規范船舶在本市水域的航行、停泊與作業,標志著深圳在船舶安全航行管理方面邁出重要步伐。7月10日,深圳市政府新聞辦公室舉行新聞發布會,介紹相關情況。
作為全球集裝箱吞吐量第四的港口,深圳港承載著華南地區重要航運樞紐的功能,也是粵港澳大灣區航運生態圈的重要組成部分。2025年上半年,深圳海事局保障船舶進出港44.83萬艘次,同比增長48.62%;集裝箱吞吐量達1723.4萬標準箱,同比增長10.70%。
“隨著船舶大型化、密集化、多樣化趨勢加快,水域通航環境日益復雜,現有管理制度已難以滿足發展需求。”深圳海事局副局長曲義江介紹,《規定》的出臺,將為深圳航運經濟發展注入制度紅利,助力提升港口服務能級。
《規定》共49條,分六章,涵蓋多項“首次”:首次劃定內河通航水域范圍,明確深圳河、茅洲河水域管理邊界;首次設定“富余水深”和“富余高度”標準,為船舶安全航行提供科學依據;首次明確安全條件核查范圍;首次實施分區限速管理,精準匹配水域功能與通航密度。
此外,《規定》細化船舶航路航法、航行操作規程及特定橋區水域規則,筑牢深圳通航安全制度防線。
在發布會上,深圳海事局指揮中心主任王維表示,《規定》實施后,航行計劃申報管理將由分散走向集中,由船舶交通管理中心統一核準船舶航行、靠離泊及引航計劃,實現錨地、航道與港口作業資源的高效協同,全面提升通航效率和安全水平。
深圳作為國家首批“全球海洋中心城市”建設試點城市,正加快綠色航運布局。近年來,深圳規劃東西部港區LNG加注錨地,制定甲醇燃料作業核查指引,并與香港同步發布,推動深港綠色航運標準對接。2024年,鹽田港LNG加注量突破62萬立方米,位居全國第二。
內河通航管理也首次“有法可依”。《規定》結合交通流量與區域規劃,科學劃定深圳河、茅洲河通航水域范圍,有效提升管理科學性,確保汛期及惡劣天氣下船舶航行安全。
曲義江表示,《規定》堅持安全發展優先、契合轄區需求、對標國際規則、賦能綠色新業態四大原則,與《海上交通安全法》《國際海上避碰規則》等國際公約無縫銜接,支持自主航行船舶、海洋裝備及清潔能源加注等新興業態發展。
目前,“中國前海”籍船舶登記總載重噸約38萬噸,資產總價值近40億元;游艇“自由行”政策實施后,260余艘深港游艇已實現自由往返。
深圳海事局表示,未來將重點聚焦航運要素集聚、綠色低碳轉型、郵輪游艇經濟壯大及港口服務能力提升,持續提升深圳在全球航運體系中的競爭力。
(中國日報社廣東記者站李文芳│陳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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