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之家 7 月 11 日消息,據每日經濟新聞,中國科學技術協會主席萬鋼在今天的 2025 中國汽車論壇上表示,目前行業仍處于 L2 自動輔助駕駛的階段,技術在持續進步,但標準是有一定剛性的,所以要慎提“Plus”,這會混淆邊界。
萬鋼強調,L2 就是 L2,它既規范了企業,又規范了駕駛員的行為。在車路云融合的基礎上,可以開展大模型訓練,最后把車端和云端結合起來,形成一個不斷自行循環的體系,使自動駕駛的汽車越來越聰明,訓練模型越來越實用。
在此之前,北京市科學技術協會曾于今年 5 月發布“4 月科學流言榜”并否認“輔助駕駛 = 自動駕駛”。
輔助駕駛和自動駕駛有很大的差別。業內專家普遍認為,目前新能源汽車搭載的智能駕駛技術仍處于輔助駕駛階段,其本質是幫助駕駛員提高行車安全性和便利性,而非真正意義上的自動駕駛或無人駕駛,更恰當地稱謂應是“智能輔助駕駛”,重點在于“輔助”而非“智能”。 我國 2022 年 3 月 1 日起實施的國家標準 GB / T 40429-2021《汽車駕駛自動化分級》,將駕駛自動化分為從 L0 到 L5 六級。其中,L0-L2 級為輔助駕駛,系統輔助人類執行動態駕駛任務,駕駛主體仍為駕駛人;L3-L5 級為自動駕駛,系統在設計運行條件下代替人類執行動態駕駛任務,當功能激活時,駕駛主體是系統。
據IT之家此前報道,北京科協表示,目前市面銷售的具有自動駕駛功能的車輛,其“自駕”的最高等級其實才達到 L2 級,也就是組合駕駛輔助系統,主要作用是減輕駕駛員疲勞,提高行車便利性。其常見功能包括車道居中保持(LCC)、自適應巡航(ACC)、自動跟車、前車啟動提醒等。當輔助駕駛功能打開后,仍需始終保持注意力,雙手不能離開方向盤。
目前,市場上出現的諸如“L2+”“L2.5”“L2.9”等宣傳標語,有“過度包裝”之嫌;即便達到 L3 級,也只是“有條件自動駕駛”(在限制條件下執行部分功能決策的自動駕駛模式),依然要求駕駛員隨時準備接管駕駛任務,以確保在緊急情況下能夠安全控制車輛。
今年 4 月 21 日,中國汽車工業協會發布《關于規范駕駛輔助宣傳與應用的倡議書》,其中提到,企業應嚴格依據《汽車駕駛自動化分級》(GB / T 40429—2021),杜絕虛假宣傳與過度營銷,避免使用模糊或誤導性表述,確保功能命名科學嚴謹,防止駕駛員誤用、濫用風險。對已發布的失實信息應及時澄清并整改,主動承擔企業主體責任和社會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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