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1日,山東臨沂的張女士向封面新聞記者反映,稱她因隨手拍攝的一段短視頻,被臨沂市蘭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認定為“涉嫌違反廣告法”,且拒絕配合調查,被罰款45萬元。
張女士告訴封面新聞記者,她拿到《行政處罰告知書》后,5天內提交了《陳述申辯書》和《聽證申請書》,但市場監管局一直沒有回應,目前已向法院提起訴訟。當天,蘭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工作人員就該事件回應封面新聞記者,稱正在調查落實。
張女士收到的《行政處罰告知書》 受訪者供圖
發視頻成“違法廣告”
收到45萬元罰單
據張女士回憶,今年2月,她在抖音上發布了一段隨手拍的菜品視頻。3月22日,她接到蘭山區市監局工作人員的電話,稱她發布的視頻涉嫌違反廣告法,讓她配合調查。張女士表示,會在一周內去蘭山區市監局接受調查,并當即刪除了那段視頻。
張女士的飯店 受訪者供圖
張女士稱,3月24日,當地居委會將一張《行政處罰告知書》通過門縫塞進了飯店。這張《行政處罰告知書》顯示,“由本局立案調查的你涉嫌發布法律禁止行為的廣告一案,已調查終結”,張女士發布的視頻涉嫌違反廣告法,“鑒于當事人拒絕配合調查,可以從重處罰”,罰款45萬元。
但張女士認為,她的抖音號是個人賬號,用于記錄生活,“有時我去別的飯店吃飯,也拍一下,經常出去學習菜品啥的,也隨手拍一下,發一下抖音,關鍵是一沒掛鏈接,又沒掛小黃車”。張女士表示,她不知道為什么會違反廣告法,“也沒有拒絕配合調查”。
封面新聞記者在張女士發來的被處罰視頻看到,視頻中有手寫的“蛤蟆湯”字樣,還有多種昆蟲食材,以及一家餐館的大門口。目前,張女士的抖音賬號僅有自拍視頻,她表示“3月22日接到電話后,就把菜品相關視頻都刪了”。
張女士發布的視頻截圖 受訪者供圖
網上立案已通過
律師:視頻不具有廣告性質
張女士告訴封面新聞記者,接到《行政處罰告知書》后,她就停止了飯店經營,多次前往市場監督部門反映情況,至今沒有得到答復,“現在已起訴了,昨天立的案”。
張女士的代理律師張天增向封面新聞記者表示,當事人在個人抖音里發圖片和視頻,不應該被認定為是廣告,“因為廣告肯定是為了給店鋪打出名氣,視頻里體現不出蘭山區欽知坊老菜館這個名字,不具有廣告性質。”
張女士的飯店大門 受訪者供圖
張天增認為,市場監管局的依據可能是“蛤蟆”一詞,但蛤蟆在其老家可能會代指青蛙、牛蛙、蟾蜍,具有一定的歧義。
針對45萬元罰款金額的問題,張天增表示,如真違反廣告法,第一次應該進行警告,“直接給出45萬元罰款,我們認為是不合適的,也沒有說這45萬元罰款的具體依據是什么。”張天增向封面新聞記者提供的短信截圖顯示,該案網上立案已通過審核。
張女士向法院提起訴訟 受訪者供圖
張天增還表示,“我們認為處罰告知書不是終結性的行政行為,只是過程性行為。我們也準備向市場監督管理局申請,要求他們自行撤銷。”
7月11日,封面新聞記者致電蘭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咨詢此事,工作人員回應稱,正在調查落實,調查后再反饋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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