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手拍攝的一段菜品視頻,被認定為“違法廣告”,面臨45萬元處罰……
近日,一張由山東臨沂市蘭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在3月出具的《行政處罰告知書》引起熱議。
事情源于當地一餐館老板張女士,年初在短視頻平臺發布的一段展示菜品的視頻。視頻中有一盆標注為 “蛤蟆湯” 的菜品和多種昆蟲食材,最后還有飯店外觀。
隨即,她接到當地市場監督管理局工作人員的電話,稱她發布的視頻涉嫌違反廣告法,讓她配合調查。張女士表示,會在一周內去接受調查,并當即刪除了那段視頻。
結果,人還沒到,45萬的罰單先到了。
看到這里,相信大家和我一樣很疑惑,張女士到底違反了哪條法律?
首先,這條視頻到底是不是廣告?實際上,張女士隨手拍的這段視頻,既沒有聲音,也沒有標注價格,沒有飯店名稱和地址,更還沒有購買鏈接。違反廣告法之說,從何而來?
其次,這份《行政處罰告知書》里的“從重處罰”,到底有什么依據?從接到電話,到處罰告知書下發到店里,前后才兩天多的時間,相關部門的“辦事效率”此時也過于“高效”了。
至于被舉報非法售賣野生動物,包括蛤蟆、螞蚱、竹蟲、蜂蛹等,據其本人表述,這些都是在市場里公開售賣的食材。
為此,記者專門請教了林業專家,專家表示是否處罰、如何裁量,首先需要界定這些動物的種類以及是否屬于野生。既然如此,是誰給了基層執法者“先罰后查”的權力?
要知道,45萬可不是小數目,按對于一個只有3張桌子的小飯店來說,可能得賣上幾千盤鍋包肉、幾萬碗陽春面才能湊齊,這哪是罰款,簡直是把飯店的灶臺都給搬空了。
最新消息是,當地通報已于5月撤銷了相關處罰,現已成立聯合調查組,正對該案執法行為開展進一步調查。相信此事,最終會有一個公正公開的答復給到社會。
但我們關注臨沂的“天價罰單”事件,絕不僅僅是同情一個弱者的遭遇。當執法失去了應有的邊界和溫度,當罰款的數額遠遠超出了懲戒的范疇,它傷害的就不僅僅是一個餐館老板,而是整個地區的營商環境,是無數靠著勤勞雙手努力打拼的小微企業主的信心。
編輯: 秦揚軻
責編: 趙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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