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1日,山東臨沂一小飯館被市監局罰款45萬元的事情上了熱搜,引起了全網人的關注。根據媒體報道,黃女士找到記者曝光,說自己今年三月份的時候遭到了市監局的罰款。黃女士在當地開了一家小飯店,店里就三張桌子,就做一點小生意。
但是她的菜和普通的不一樣,大部分是一些昆蟲什么的,就是一些野味。但是能她的食材,全部都是市場上買的,和野生動物無關。畢竟那些昆蟲什么早就有人工養殖了,都是可以正常售賣的。
今年2月份的時候,她發了個介紹自己菜品的視頻。視頻里也沒有出現價格什么的,更沒有什么推廣鏈接。但是到了三月份的時候,市監局那邊卻打電話給她,說那段視頻違法了廣告費。從工作人員的言語當中,她聽到是有人舉報她涉嫌買賣野生動物。對于此事,她也做出了解釋。
但兩天之后,因為她沒有去市監局那邊進行處理,結果市監局直接給她發了一個45萬元的處罰通知書。并且這段時間她不停申訴,但這個處罰都沒有被撤銷。這不沒有辦法,她只好找媒體曝光此事,同時也找了律師準備起訴市監局來維權。
對此記者也采訪了那位律師,律師表示在調查此案的時候,他發現當地拆遷部門的相關人員有介入此案的行為。所以律師認為這件事情沒有那么簡單,可能存在濫用職權等問題。目前該案法院已經立案,只能看后續這個官司能不能打贏。
我們通過黃女士公布的行政處罰通知書可以看到,上面說她違反了廣告費第九條第一款第十一項的規定。那么從網上資料我們可以查到,這個第十一項是個很模糊的規定。上面說是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禁止的其他情形。但是這個其他情形并沒有明確的指出是哪些情形,所以這很難讓人進行預防。
但是市監局既然是用這個規定來處罰黃女士,那也應該說明她那段視頻里到底存在什么違法的情形,才能讓她被罰款45萬。這件事情如果不給出一個合理解釋,那很有可能也會引起社會的恐慌。因為很多商家會擔心自己突然也收到類似的處罰,所以不敢再發布宣傳視頻。所以市監局只有詳細公布這個案例,公布他們處罰的依據,那才能消除輿論,消除大家的顧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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