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回放:
張貼“小卡片”被抓現行
7月4日凌晨3時許,堯都區公安局防暴巡警大隊巡邏小組巡邏至東城臨紡街附近時,發現一女子形跡可疑,其正往路邊停放的車輛上張貼“小卡片”,民警立即上前盤查,當場將其抓獲,并查獲隨身攜帶的“小卡片”兩卷。
經查,劉某(女,35歲,堯都區人)在某網絡平臺聊天群中看到“日薪日結、輕松500元+” 的兼職信息,接到任務后,其購買小型打印機制作帶有“同城相約”等字樣的二維碼“小卡片”,趁深夜往路邊停放車輛上張貼,將張貼時記錄的視頻發給上線,按張貼數量獲取傭金。
目前,違法行為人劉某已被依法予以行政拘留。
案件分析:
“小卡片”暗藏刷單局
民警偵查中發現,不明真相者通過網絡平臺找到兼職工作,派發這類“小卡片”,并不知曉自己無形中已淪為詐騙分子的“幫兇”。這類二維碼“小卡片”多印有誘導性詞語,往往涉黃又涉詐,已成為電詐分子重要的引流手段,背后很可能潛藏著電信網絡詐騙分子設下的陷阱。受害人掃碼后,會被誘導下載涉詐 APP,通常會陷入裸聊、刷單等騙局。
民警提示
莫當詐騙分子“工具人”
在找工作、找兼職時,務必要提高警惕、仔細甄別,遠離內容不明的引流類兼職,避免“引火燒身”,涉及違法犯罪的,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及相關司法解釋,對散發、張貼涉詐廣告實施地推引流的組織者、積極參與者,構成犯罪的,將以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非法利用信息網絡罪等罪名依法打擊處理;對情節較輕、違法所得較少尚不構成犯罪的,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電信網絡詐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等法律規定,以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為電信網絡詐騙活動提供幫助等行為給予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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