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之名》大結(jié)局,以禹天成為代表的黑社會團(tuán)伙、包括陳勝龍、王大有等人,均被判了死刑;江遠(yuǎn)被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zhí)行,限制減刑;程子建判處無期徒刑;江旭東,判處有期徒刑十年。
而就在幾個月前,因慶祝“萬海案”而名利雙收,并齊集一堂的一桌人,也都被一一清繳:
孫飛,判處無期徒刑;
姜紅軍,判處有期徒刑十六年;
溫琴,判處有期徒刑八年;
柳韻,撤銷其行政職務(wù),降為科員;
李人俊,撤銷檢察長職務(wù),調(diào)離司法機(jī)關(guān);
蘭景茗,撤銷政法委書記職務(wù),留黨察看一年;
在那桌人中扮演“小丑”的謝鴻飛,則用一跳表“忠心”,只可惜,他身后的東平司法“毒 瘤”在洪亮的堅持不懈下,被逐一鏟除了。他的死成了個笑話。
那桌人,唯一全身而退的只有東平公安局長許言武。
他左右周旋、裝傻賣癡,只為守住東平最后的法律底線、護(hù)住想護(hù)住的人,可最終,秦鋒還是死了。
許言午的落淚,不僅是因為失去一個好戰(zhàn)友、好警察,還是為東平司法系統(tǒng)能重見光明、涅槃重生而落淚,他看到了公平和正義最終站在了自己這一方。
許言午其人
許言午是老兵、老公安,也是最先參透“萬海案”背后陰謀的第一人。
從“萬海案”開庭當(dāng)天被推翻,到負(fù)責(zé)萬海案的檢察官喬振興離奇死亡,他就知道這里面的水太深。
秦鋒是喬振興的弟弟,因十三年前的“131槍擊案”,被調(diào)離出刑警隊,成了公安局里的邊緣人。
許言午起初并不想讓秦鋒去查喬振興案,因為他親眼目睹了十三年前,以江旭東為政法委書記、蘭景茗為檢察長、孫飛為刑偵隊長,三人是怎樣顛倒黑白、罔顧法律,將殺人犯王大勇偷梁換柱、改名換姓,并最終成為為惡一方的黑勢力。
十三年過去了,三個人不僅沒有因為當(dāng)年之事受影響,反而節(jié)節(jié)高升,還培植出了姜紅軍、溫琴、李人俊、謝鴻飛等一眾“追隨者”。
他們的勢力已遍布東平各級部門 ,根基深厚、無法撼動,作為東平公安局長的許言午也只能夾縫中求生存、隱忍示弱,即便分局局長孫飛對他耀武揚威、步步緊逼,他也是睜一只眼閉一只眼的敷衍和妥協(xié)。
喬振興的尸體被發(fā)現(xiàn)后,案件本該歸屬總局刑偵支隊,孫飛為了掩蓋罪行,借口想要為弟兄們爭取立功機(jī)會,向許言午要“案子”,許言午怕中間有貓膩,不想給,卻奈何不住蘭景茗的“施壓”,只能把偵破喬振興案的偵辦權(quán)給了孫飛。
但許言午還是忍不住敲打?qū)O飛:“行啊!孫飛!有蘭書記給你進(jìn)步,前途無量啊!”
果然不出許言午所料,喬振興被孫飛定性為“自殺”,不僅如此,還拿出了一段喬振興的“臨別遺言”,將兢兢業(yè)業(yè)在司法線上二十年的“軸人”喬振興,扣上了“畏罪自殺”的帽子。
這已經(jīng)突破許言午的底線了,忍無可忍下他把喬振興最后一天的行動軌跡圖,暗示給了秦鋒。
也就是從那一刻起,萬海案、喬振興死亡案、以及113槍擊案,被許言午、洪亮、秦鋒撕開了一條口子。
為了阻止喬振興二次尸檢,孫飛等人又制造出了“誤燒”的荒唐事件,許言午看著孫飛,忿道:“就這么寸!”
孫飛面不改色,跟著說:“就這么寸!”
此時的孫飛,知道許言午不能把他怎么著,“誤燒”他認(rèn)也得認(rèn),不認(rèn)也得認(rèn)!
而恰恰是孫飛之流的囂張、瘋狂,讓洪亮、鄭雅萍他們堅定了要把萬海案追查到底的決心。
“萬海案”慶功宴上,孫飛和溫琴坐在蘭景茗左右,而許言午卻遠(yuǎn)遠(yuǎn)坐著不多話,像個“吃貨”只聽見他咀嚼食物的聲音。
最后到了他不得不發(fā)言的時候,也以身體吃不消為由,給自己的“消極怠工”找了借口。
但也正是因為許言午多年的裝傻賣癡,才沒讓蘭景茗對他存疑,也正是因為他知道如何明哲保身,也才沒有讓禹天成的團(tuán)伙對他進(jìn)行圍堵。
所有人都以為,許言午只是坐在公安局長位置上的擺設(shè),只等著退休,對自己構(gòu)不成威脅,卻不知正是這只老狐貍,在韜光養(yǎng)晦、伺機(jī)而發(fā),給了他們致命一擊。
說服李人俊
李人俊比起許言午,就是那句老話,姜還是老的辣。
姜紅軍和孫飛接連出事后,許言午在辦公室發(fā)飆,怒罵這兩人做事不規(guī)矩,牽連到自己。
這也是許言午的聰明之處,他這樣做的目的就是要告訴所有人,姜紅軍和孫飛做的事,他一概不知情,他也是被蒙騙在其中的受害者。
而李人俊呢?不僅不知道避嫌,還和陳勝龍、程子建走得很近,程子健甚至成了他的妹夫。
李人俊的業(yè)務(wù)能力并不差,他也從各種端倪中看出了萬海案的疑點,但他卻自欺欺人地選擇無視、選擇逃避。
李人俊為了升職、為了成功把“代理"兩個字去掉,在蘭景茗和孫飛的雙重夾擊下,立志要把萬海案辦成鐵案。
他不知,這些人正是利用了他”官迷“的弱點,讓他表面上成了東平黑勢力的保護(hù)傘,而蘭景茗、孫飛等人則躲在他身后享受著物欲權(quán)欲的橫流。
生日宴上,陳勝龍出現(xiàn)在李人俊面前,他還把高檔豪宅低價賣給了柳韻,李人俊這才知道自己被”套牢“了,被”圍獵“了。
李人俊幡然醒悟,原來許言午才是最清醒的那個人。
他找到許言午”探路“:
我老婆是開發(fā)區(qū)副主任,幫助陳勝龍收購萬川礦業(yè);我又是主抓的萬海案,在別人眼里,我就是天龍的保護(hù)傘啊!
此時的許言午也不再”龜縮“,直言道:
這次東平恐怕真要變天了。專案組的力度這么大,東平的問題會從根源上解決。
擺在你面前的就兩條路,一是主動說明情況;二是檢舉揭發(fā)!
這是許言午作為前輩對李人俊的真心忠告,因為他知道,李人俊并沒有泯滅良知,他和他一樣,還是有信仰、有正義在胸膛的。
最終,因為聽取了許言午的箴言,加上王彧的死,李人俊向?qū)0附M交代了所有問題。
此時的他,也終于看清了小姨蘭景茗的真面目,對著等他到天亮的蘭景茗一語雙關(guān)道:
小姨,天都快亮了!
您在我這兒等了我一宿吧,您是擔(dān)心我呢,還是擔(dān)心您自己呢?
李人俊在整個萬海案中是關(guān)鍵的一環(huán),也因為他早早就復(fù)盤了所有問題,所以他的坦白,讓專案組勢如破竹,這其中許言午功不可沒。
隨著案件日漸明朗,專案組掌握了主動權(quán),許言午的反擊也跟著來了。
他配合專案組,很快找出了礦難制造者熊磊——也就是113槍擊案的主謀王大有。
最后,在洪亮生死一瞬間,許言午如同天降,把掌握江旭東和禹天成交易證據(jù)的案犯陳勝龍抓獲,至此,省政協(xié)委員、副部級高官,東平真正的黑惡勢力保護(hù)傘江旭東落網(wǎng)。
《以法之名》的大結(jié)局,有著很多意難平:比如萬海和秦鋒的死、喬振興那再也無法開的披著黨旗的追悼會。
但許言午作為劇中身處旋渦、卻能夠獨善其身的唯一人,還是很讓人佩服的,他自保和隱忍的手段果然高明。
許言午扳倒江旭東和蘭景茗,不單單是因為不愿受他們的欺壓和甩鍋,還因為他心中堅守的那份信念和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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