飯館老板在短視頻平臺隨手發布了一段菜品視頻,沒掛鏈接,也沒刻意宣傳,純粹是記錄生活。沒想到,當地市場監管部門卻找上門來,認定這是“違法廣告”,要罰款45萬元。
據了解,該飯館規模不大,總共就6個餐桌。視頻中出現了一道手寫標注“蛤蟆湯”的菜品,市監局認為其違反廣告法,且當事人拒絕配合調查,故而擬作出重罰。
老板張女士解釋,視頻只是個人賬號記錄日常,并非廣告,食材也都是市場公開購買,“蛤蟆湯”用的是人工養殖的牛蛙,當地風俗稱牛蛙為“蛤蟆”。
收到《行政處罰告知書》后,張女士及時提交了《陳述申辯書》和《聽證申請書》,但3個多月過去,市監局既不撤銷告知書,也不做實際處罰。
此事經媒體報道后引發廣泛關注。7月11日晚,蘭山區聯合調查組通報,經初步調查,當事人涉嫌發布使用國家禁止食用的動物蛤蟆(中華蟾蜍)加工菜品的視頻,3月17日立案調查,3月24日下達告知書,3月27日當事人提交陳述申辯資料并刪視頻,5月12日市監局決定不再處罰并告知當事人,目前聯合調查組正對該案執法行為開展進一步調查 。
但張女士對此并不滿意,她表示自己幾個月來遭受巨大損失,停業三個多月,房租、物業費等開銷不少。她認為市監局說罰就罰、說不罰就不罰,對自己造成的影響卻無人負責。
目前,張女士已起訴蘭山區市監局,要求撤銷《行政處罰告知書》,當地法院已立案。 這件事究竟是正常執法,還是存在執法不當?后續又將如何發展?我們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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