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湛江的李女士最近快瘋了。
她三歲的兒子只是去做個扁桃體手術,結果被推進手術室再出來時,醫生直接宣布"腦死亡"。現在孩子躺在ICU,手被綁得發黑發青,連自主呼吸都沒了。
李女士舉著手機邊哭邊拍視頻:"醫生說這是小手術,說保守治療沒用必須切!現在監控沒了、病歷改了,我們連孩子怎么死的都不知道!"這畫面看得網友集體破防:當"小手術"變成"生死劫",普通家庭到底該怎么活?
手術臺上的"小手術":醫生一句話,家長一輩子悔
先捋清楚這場噩夢的時間線。李女士說孩子只是反復扁桃體發炎,醫生看完就拍胸脯:"切了就好,小手術,我們院每天做幾十例。"家長反復問能不能保守治療,醫生直接甩話:"不切以后影響發育!"結果手術做到一半,護士突然沖出來說孩子心跳停了。等家長見到孩子時,手被綁得像粽子(說是怕亂動),但綁太緊已經黑青一片——這哪是"小手術"的待遇?分明是拿三歲孩子當教學模型!
更魔幻的是事后操作。李女士發現病歷被改得面目全非:術前討論記錄里"可能發生心跳驟停"的字樣消失了,手術同意書上的風險告知欄空空如也。醫院監控也"恰好"覆蓋了手術關鍵時段。這操作熟不熟悉?像不像某些黑心商家刪差評、改合同?可這次改的不是差評,是一個孩子的命啊!
醫院"教科書式甩鍋":把風險告知當免死金牌?
現在醫院的態度很"標準":先強調"術前已告知風險",再建議"走法律程序"。可問題是,告知風險就能免責嗎?就像餐廳提醒"菜品可能燙嘴",結果端上來一鍋滾油,這能算盡到義務?
關鍵看三點:第一,醫生有沒有夸大手術必要性?扁桃體切除確實常見,但3歲孩子器官嬌嫩,真到了非切不可的地步?第二,風險告知是否充分?家長說醫生只說"小手術",病歷上卻藏著"心跳驟停"風險,這不是故意隱瞞是什么?第三,病歷篡改和監控缺失怎么解釋?這就像肇事司機先撞人,再偷偷擦掉剎車痕跡——司法上這叫"毀滅證據",得從重處罰!
最扎心的是李女士那句"繼續治療就是浪費錢"。腦死亡意味著什么?醫學上認定死亡,法律上可繼承遺產,但家長偏要插管、上呼吸機,每天花上萬塊買"希望"。這不是浪費,是一個母親最后的掙扎啊!可醫院呢?一邊說著"理解家屬心情",一邊催著交錢、建議"放棄治療"——資本的冷血,在生死面前暴露無遺。
當"小手術"變成"大屠殺",我們該憤怒什么?
這事最恐怖的不是醫療事故本身,而是它撕開了醫療體系最丑陋的傷疤:信息不對稱。醫生掌握專業話語權,家長像待宰羔羊。你說"小手術",家長就敢簽字;你說"必須切",家長就敢把孩子推上手術臺。可當手術失敗時,醫生一句"已告知風險"就能全身而退?那要醫德何用?要監管何用?
更可悲的是普通家庭的生存困境。李女士現在面臨三難:繼續治療,人財兩空;放棄治療,一輩子活在愧疚里;打官司,耗不起時間精力。這哪是醫療糾紛?這是用孩子的命,拷問整個社會的良心!
各位看官怎么看?覺得醫院該擔責嗎?李女士該繼續治療還是放棄?如果你遇到這種事會怎么辦?評論區聊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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