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祺祺——那位為涉黑母親冀廷梅辯護的法官,在冀廷梅案開庭在即因涉嫌洗錢罪被刑拘,成為家族第十余位失去自由的人。
01
畢祺祺,南陽市鎮平縣法院的法官,如果不是家庭突遭變故,他應該還過著無憂無慮、歲月靜好的生活,可自從他一家包括他父母在內的十幾口人因為涉黑被羈押,他的生活就全變樣了。
2025年2月8日,淅川縣法院作出分案審理決定。這個分案決定可以說擊破了畢祺祺所有的幻想,這個決定在既作為家屬又作為法官的他眼里,是完全錯誤且違法的。因為,被分出去的被告人所涉及的事實是否能夠成立,與排序在前的冀廷梅等被告的指控事實是完全交織在一起的,分案被告人相關的事實,會很大程度地影響本案涉黑等指控。
基于淅川法院的分案決定,畢祺祺認為已經觸及他和辯護律師的底線。于是作出了一個重要的決定,就是自己上陣為母親冀廷梅辯護,并將在分案開庭的當天,以辯護人的身份要求參加違法分案的庭審。
畢祺祺站出來做辯護人,可以簡單地總結為一句話:被逼得沒辦法了。至于將來的結果如何,誰也無法預料。
4月9日,冀廷梅案分案開庭,法院沒有同意畢祺祺以及我們這些主體案體的辯護律師參加庭審,只允許我們在視頻旁聽室旁聽室,分案開了半個月才結束,結束后我們就等待主案開庭。
在6月份中旬的一天,畢祺祺、王昊宸、胡長朋還有本人在淅川法院看同錄時,法院的人問我們近期有沒有開庭的計劃,當時法院還挨個打電話給辯護律師詢問,那時我們都認為主體案件很快就會開庭了,沒想到在冀廷梅案開庭在即,卻傳來了畢祺祺因涉嫌洗錢罪被刑拘的消息。
至今為止,畢祺祺一家身陷囹圄的親屬包括:畢祺祺本人、畢祺祺的母親冀廷梅、外公冀喜全、父親畢煒煒、舅公孟相峰(指居結束后死亡)、舅公孟相林、小舅冀曉永、小姨冀曉梅、叔叔畢春龍、大舅冀曉輝、叔叔畢偉朋、舅婆王云繪、舅婆張好鵬、表哥孟春儀等14 人。
02
分案開庭那段時間,我一直住在淅川,跟畢祺祺每天都見面,因此我們聊得比較多。
因為站出來為母辯護,我也知道畢祺祺承受了什么壓力,我數次問他有沒有后悔,他說后悔什么,這是他作為兒子該做的,他不可能眼睜睜看著自己一家人都進去了還當縮頭烏龜。
分案開庭結束后,畢祺祺想向法院申請去看守所會見他母親,在會見冀廷梅這個問題上,我還曾跟他聊過,下面是當時問的幾個問題,
我:你有多長時間沒見到你母親了?
畢祺祺:自2021年12月24日早上五點多,我母親被帶走后,至今都沒有見過。
我:你對見到你母親是什么樣的心情,是緊張還是期待抑或是別的?
畢祺祺:我內心其實非常期待見到我母親,因為我已經三年多沒有見到我的母親了,我時常在夢中夢到我母親,夢到我們一家團聚時滿臉幸福的微笑。但我內心又非常害怕見到我的母親,
我:你為什么會害怕見到她?
畢祺祺:因為我不知道在那樣的環境下,見我母親第一面時,我該如何去開口,我害怕我的情緒失控。我害怕我的母親見到我后會痛哭流涕。我害怕看到我母親蒼老的臉龐,我害怕看到我母親自責內疚的眼神,太多的害怕。。。。。
我:你見到她你會不會哭?
畢祺祺:見到他之后我感覺我肯定會哭,但我會盡量控制自己不讓自己哭。我不想在我母親面前哭,因為我的眼淚會讓我母親更加的難受和自責,在長期封閉的環境內,她難受和自責會更加難以紓解。我并不想如此。
我希望在我母親面前表現的更加堅強一點,讓我母親看到我以不在是那個受他們庇護、照顧的小孩,而是一個可以獨當一面,可以成為他們依靠的大人。這樣可以讓她能夠更加的安心,不會過份地擔心我的安危。
我:見到之后你最想跟她說什么?
畢祺祺:我想對她說,一定要保重自己的身體,要調整心態,一定要堅信正義可能會遲到,但一定不會缺席。我會與她一道,攜手共同面對一切艱難險阻,絕不言棄。
我會告訴她,一定不要因為目前身陷囹圄而意志消沉,而懷疑自己,公道自在人心,她對石佛寺村的貢獻,大家是有目共睹的,石佛寺村的老百姓及玉器市場的商戶都非常支持和認可她,都非常希望她能今早回去繼續帶領大家致富。石佛寺數千村民曾聯名簽署請愿書,為其鳴冤叫屈。石佛寺村村民及玉器市場商戶曾爭前往律師駐地,自愿作證,幫助其還原真相。
我會告訴她,一定不要因為目前的遭遇而對我心存愧疚,認為是自己影響了我的人生。我以有一個這樣受人尊敬的母親而感到自豪,目前的磨難對我來說也是一次歷練,讓我迅速成長,對我今后的人生也是一種幫助。
關于畢祺祺哭一事,我當時還幫他設想了幾個場景,有可能是嚎啕大哭,有可能是泣不成聲,有可能是一把鼻涕一把淚。因此,我對畢祺祺在看守所會見他母親一事充滿著期待與好奇。
沒想到,畢祺祺等來的不是法院同意會見他母親的申請,而是公安的一紙刑事拘留通知。2025年7月10日,河南省南陽市鎮平縣人民法院90后法官畢祺祺因涉嫌洗錢罪被刑事拘留,羈押于南召縣看守所。
03
冀廷梅案分案審理剛于4月底結束庭審,主案開庭在即,作為冀廷梅辯護人的畢祺祺卻突遭刑拘,這事件震動了法律界。
對畢祺祺案件,不少人都表示憤慨,發出靈魂拷問:這到底是一場正義的執法還是對喊冤家屬的精準打擊?
與此同時,輿論場上也活躍著另外一種聲音,認為畢祺祺此舉是“傻缺”,是“腦子進水”,其中以一篇《讓畢祺祺法官為母辯護是個“壞主意”》為代表,文章通篇都是冷嘲熱諷,說畢祺祺站出來為母辯護是“拿雞蛋碰石頭”,是“愚蠢”,是“莽夫之舉”,是“堪稱匹夫之勇的經典”,是“沒有人關心風險,更沒有人關心是否留得青山在”,只是”為吃瓜者看個熱鬧,給相關部門拋棄他提供理由,讓最后的希望消滅”,等等。
在母親可能被蒙冤的時候,子女挺身而出為其辯護是人性最本真的反應。孔子言“子為父隱,直在其中”,儒家倫理認可親親相護的自然正義。如果要求子女對至親冤屈袖手旁觀,是對人倫底線的踐踏。
文章將舍身救母貶為“莽夫之舉”,卻忽略了一個基本事實:當司法救濟渠道被系統性堵塞時,公開抗爭是最后的渠道,畢祺祺法官站出來為她母親辯護,正是對司法公正最悲壯的拷問。
文章鼓吹“留得青山在”的生存哲學,不過是給靈魂的懦弱披上生存哲學的外衣,實則變相要求受害者向強權屈服。若人人因恐懼報復而放棄發聲,公理將永遠湮沒于黑暗之中,當母親身陷囹圖,子女的沉默不是“智慧”,而是對血緣的背叛。眼睜睜看至親沉冤而不發聲,與見死不救何異?所謂“留得青山”,實則是以母親的自由為柴薪,點燃自己茍活的火堆。
說“留得青山在”的人應該是從未嘗過茍活的滋味:當母親在看守所中望穿鐵窗,子女卻在自由中吞咽悔恨,這種活著比死亡更難受。
如果“留得青山在”需以道德淪喪為代價,這座青山與墳冢何異?
這次畢祺祺如果選擇忍聲吞氣當縮頭烏龜,那么他的余生將在懺悔中渡過,他會一直被兩個問題折磨:“我本可為她吶喊卻選擇了沉默”,“她是否在絕望中罵過我的懦弱”?
如果法律人不敢為至親辯護,何談為陌生人爭取公正?
當你勸人“別當雞蛋碰石頭”,請捫心自問:若石頭明天砸向您的母親,你可會笑著遞上錘柄?
當你嘲諷別人“匹夫之勇”,請記住:所有權利都是“莽夫”用頭骨撞開鐵門爭取回來的!
將畢祺祺依法為母辯護的行為污名化為“錯誤”、“壞主意”,甚至將其后續遭遇歸咎于此,是對法律的嚴重誤讀,是對人性光輝的刻意漠視,真正需要拷問的,難道不是為何依法為母辯護招致“打擊報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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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千年傳頌的“寶蓮燈”故事里,少年沉香為救被壓華山之下的母親三圣母,歷經磨難,苦學本領,最終揮斧劈山,母子團圓。世人贊其孝勇,感其赤誠,何曾有人質問沉香“值不值得”?可曾有人詆毀他“匹夫之勇”、“自投羅網”?因為人倫親情,為至親抗爭,是人類文明共通的道德基石,是超越時空的血脈吶喊。沉香劈開的不僅是山石,更是對不公天規的抗爭。他若計較“留得青山在”,畏懼天庭威壓而退縮,何來這感天動地的救母壯舉?
因此,畢祺祺挺身而出母辯護,縱有萬難,其行可敬,其心可鑒,其志不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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