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團河地區人民檢察院在處理一起罪犯來信中,發現原案組織賣淫罪犯存在“頂包”的線索,面對漏犯身份信息難以確認、手機電子證據大量滅失等難題,檢察官從上千條交易記錄中最終鎖定關聯人員涉嫌犯罪的關鍵證據,三名犯罪嫌疑人得以追捕。
7月10日,南都記者跟隨“第六屆新時代檢察宣傳周”采訪活動來到北京市團河檢察院駐北京市監獄檢察室,了解上述案件辦案經過。
罪犯寫舉報信稱其為大哥“頂包”
2024年6月,北京市團河地區人民檢察院收到罪犯何某某的一封控告舉報信,稱自己犯組織賣淫罪是替他人“頂包”,外面的“大哥”李某某才是其所犯罪行的背后組織者。這封“不太尋常”的舉報信引起了駐監檢察室的高度關注。
經初步了解,罪犯何某某現年22歲,沒有固定生活經濟來源,初中肄業后即“混社會”,認識了一幫社會閑散人員。辦案組考慮到,組織賣淫過程中租房、購買賣淫用品等均需一定的資金與社會資源,而何某某顯然不具備上述條件,組織賣淫案也很難由一個人完成全部的犯罪過程,由此判斷罪犯反映線索屬實的可能性很大。
該案主辦檢察官,北京市團河地區人民檢察院分黨組成員、副檢察長李銀告訴南都,隨后,辦案人員調閱了大量的原案證據材料及涉案手機的鑒定意見,一頁頁查找可疑點和有用信息。但辦案人員發現,該團伙反偵查意識較強,平時資金往來除統一通過罪犯何某某資金賬戶外,其余均是用現金取現。
調取上千條交易記錄鎖定客觀證據
而要核實舉報線索,抽絲剝繭查出真正的主犯并非易事。
李銀介紹,李某某等人的通信聯絡號碼均是虛擬號,且案發后何某某受指使已將相關APP卸載,電子數據難以恢復,何某某反映的三名漏犯身份信息難以確定,現有證據除其口供外,沒有其他證據支持,更難以追捕追訴。
為破解證據缺失的難題,李銀帶領辦案組通過查詢工商登記信息、請求相關單位協查等方式,先鎖定涉案三名漏犯身份信息。又重新查閱案卷材料與口供,再一次進行比對,尋找碰撞有用信息,找到了突破口。
一次與何某某溝通時,何某某突然回憶起,第一次租房時并不是用現金,而是李某某讓汽車公司財務通過支付寶轉給他,再轉給房東的。“我們就順藤摸瓜從支付寶賬號查起,經調取涉案嫌疑人交易記錄,從近三年上千條交易記錄中逐步明晰了關聯人員涉嫌組織賣淫的上下游資金鏈條,發現了租房資金周轉、購買賣淫用品的交易記錄,并且還發現了在本案之前存在的其他涉嫌組織賣淫違法犯罪線索。”李銀稱,至此,該案客觀證據予以固定,三名漏犯的犯罪事實浮出水面。
此后,團河院與原辦案單位溝通協調,在前期線索調查核實工作取得進展的基礎上,對已較為成熟的立案監督線索依法移轉,對相關檢察院前往監獄繼續補充偵查予以協助配合。2024年12月,相關檢察院對公安機關進行立案監督,公安機關立案后成功對三名漏犯予以抓捕。2025年1月,三名犯罪嫌疑人被依法逮捕,目前案件正在審查起訴中。
運用調查核實權推動漏犯抓捕
李銀表示,從這起賣淫犯罪“頂包”案可以看出,當前新型的組織賣淫犯罪很隱蔽,很多參與賣淫的人員甚至都不知道組織者,賣淫者和組織賣淫者通過網絡聯系,給司法機關打擊此類犯罪增加了難度。
面對此類案件,李銀認為,刑事執行監督的檢察官,需要對檢舉的線索進行審慎甄別,找到關鍵性證據,形成清晰的脈絡,再提供給原辦案機關,后續案件推進也會很順利。“在拿到舉報線索后,我們運用檢察機關的調查核實權,對線索進行初步核實,也調取了涉案人員的身份信息,再通過與已有證據相互印證,形成了清晰完整的證據鏈條,推動該案漏犯抓捕。”李銀稱。
南方都市報(nddaily)、N視頻報道
南都記者 劉嫚 發自北京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