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網絡上一份 “全國禁養犬名單” 引發了不小的爭議。事情的起因是 6 月 29 日修訂完成的治安管理處罰法,其中明確提到,違法出售、飼養烈性犬,將視情節嚴重處以拘留。
這本是為了維護公共安全的規定,卻被一份網傳名單攪得議論紛紛 —— 名單里不僅有薩摩耶、哈士奇,連中華田園犬都赫然在列。
不少網友調侃:“中華田園犬在家住了 5000 年,一覺醒來家沒了。”
不過,在急著評價政策之前,我們得先把這件事的來龍去脈理清楚。
網傳 “全國禁養名單” 不實,各地政策因地制宜
首先要明確的是,目前國家層面并沒有發布過統一的禁養犬名單。網上熱傳的那份 “重點限養區域禁養烈性犬和大型犬種名單”,其實是 2012 年西安市針對當地限養區出臺的地方性規定,既不是全國性政策,也沒有在全國推行。
各地對犬只的管理確實存在差異。像北京、上海、深圳這些大城市,會區分核心區域進行管理。為了保障公共安全,可能對烈性犬、大型犬采取分區性限養。
但這些都是因地制宜的地方性政策,絕非 “一刀切”。想想看,在農村的田埂上禁養中華田園犬,顯然不合情理 —— 田園犬在農村不僅是寵物,有時還能幫著看家護院,這樣的管理顯然脫離實際。
中華田園犬未被普遍禁養,管理更重規范
再說說大家最關心的中華田園犬。過去,一些城市的管理細則里,由于對 “中大型犬” 的界定模糊,確實出現過田園犬被列為限養或禁養犬種的爭議。
但近些年,重慶、武漢、南京等城市已陸續調整這類誤讀:在合理的養犬登記和拴養管理前提下,田園犬并不在禁養范圍之內。
這次治安管理處罰法修訂,針對的是那些明知是烈性犬,還私自繁育、販賣,或無證散養,嚴重影響公共安全的行為,并非要把常見大型寵物犬 “一網打盡”。
爭議的根源,在于公眾對 “養犬自由” 和 “公共安全” 的界限缺乏一致認知。從情感上講,寵物早已是家庭一份子,這種感情完全可以理解;但從管理角度看,部分大型犬、烈性犬若管理不當,確實可能造成安全隱患。
每年因散養、無證飼養或烈性犬傷人引發的糾紛,并不少見。
成熟管理模式:分區施策與責任明確
一些發達國家和管理細致的城市,已探索出成熟的養犬分級制度。比如在大城市實行分區域管理:
- 核心商圈、學校周邊、人群密集的公園,嚴格限制大型犬或烈性犬進入;
- 郊區或非核心區域,只要犬只有登記、拴繩、疫苗齊全,即可飼養。
國外還通過寵物芯片和養犬許可證明確犬主責任,一旦發生寵物傷人,能通過芯片快速溯源,通過登記追蹤責任。
還有些地方制定養犬公約,推動社區共治 —— 由物業和居民約定遛狗拴繩、定點遛狗、清理糞便等規范,既降低管理成本,也讓養犬更有序。
理性看待管理新規,平衡自由與安全
這些經驗說明,與其 “一刀切” 禁止,不如把規則立清楚、責任分明白。養狗是自由,但這種自由不是無條件的。
狗咬人、狗擾民、烈性犬散養等問題,不能靠情懷遮掩;管理者也該意識到,在涉及公眾情感的議題上,粗暴管理易引發對立。
想要讓公共安全和養犬自由兼得,最好的方式是細化分區管理、落實登記制度、引導理性飼養、完善法律救濟途徑。
至于網傳的全國禁養犬名單,大家理性看待就好 —— 畢竟在互聯網上,謠言往往跑得比法條還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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