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報道,夏韶聲從酒吧歌手轉型為唱片歌手,雖然歷經波折,但也成為了終身職業。除了音樂人的身份外,觀眾也對他作為演員的形象印象深刻。他在TVB工作了七年零八個月,參演過《烈火雄心》《鹿鼎記》等經典作品。然而,作為歌手出身的他,覺得堅持做歌手并不辛苦,反而為了生計在TVB當演員拍劇讓他感到不自在。
他說:「音樂記者不會來采訪你,因為你已經是藝人;但娛樂記者又覺得你是歌手,也不會拍我。結果閃光燈永遠不會照在我們身上,所以我甚至可以穿拖鞋上班。倒不是說有多苦,只是感覺自己好像失去了一個身份。」
在TVB的七年多時間里,夏韶聲拍過不少電視劇,但最終讓他決定離開的是兩場戲。其中一場是《陀槍師姐2》,他說:「有一場戲,康華演我的前女友,劇情是我要逃去西貢,她在岸邊和我道別,我坐小船離開。那天凌晨四點開工,我當時還想著,這么早開工,應該至少有一兩個鏡頭吧?結果劇集播出后一看,鏡頭那么遠,根本看不清那個人是我。你不如直接放個拖把在船上,再戴個假發不就行了?何必那么辛苦叫我回去拍?那一刻真的讓我有點‘咽不下’。」
另一場讓他決心離開TVB的戲,竟然是《烈火雄心》。這部劇里,夏韶聲飾演的何sir角色很討喜,但一場跳樓戲讓他感觸很深。他說:「拍《烈火雄心》時,有一場火災跳樓的戲,替身從七樓跳,我們演員也要從四樓跳下去。但往下看時,下面的紙箱小得像郵票一樣,心想萬一沒掉進那堆東西里不就完了?因為導演會說:‘大家準備好了嗎?三、二、一,跳!’你不跳不行啊!」
「但正是這樣,我才明白為什么拍戲有這么大的魔力?這么辛苦、這么危險你都愿意做,錢又不多,只因為我是個演員,我做這件事會有人看,會被認可,所以我跳了……拍戲就是這樣。所以從那時起,我覺得如果繼續走這條路,似乎不太穩妥,于是我做了一個決定——離開,不再拍劇了。」
不過,夏韶聲對TVB并沒有怨恨,他認為拍劇是為了生活,TVB也付足了薪酬。他說:「我們離開電視臺……不要說電視臺‘那時候他們怎么對你?是不是對你不好?’其實他們也沒有真的對我們不好。你進一家公司工作,他們發工資給你,讓你做你該做的事,就是這樣。不過,有件事想說……不是說誰對誰不好,而是整個運作模式就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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