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購現在慢慢成為了人們主要的購物方式,不僅不用出門,而且價格實惠,品種豐富,大大方便了我們的生活。但是在網購過程中,有時也容易出現一些問題。
網友咨詢:
網購商品“貨不對板”,該如何維權?
楊澤昊律師解答:
經營者采用網絡、電視、電話、郵購等方式銷售商品,應當依照法律規定承擔無理由退貨義務,不得故意拖延或者無理拒絕。當在平臺購物后需要退款,但賣家未及時處理時,首先可以耐心等待系統自動退還。如急需退款,可直接聯系賣家溝通處理進度。若賣家拒絕且未給出合理理由,可在平臺投訴。如以上方法無法解決問題,可以聯系平臺客服協助解決。如果平臺維權不成功的話,可以通過消費者協會投訴處理,消費者協會有專門受理消費維權的工作人員,可以通過撥打消費者投訴舉報的專用電話號碼12315進行投訴維權。消費者也可以到法院進行起訴,這就需要有充分的證據并形成完整的證據鏈,訴求才能夠得到支持。
楊澤昊律師補充:
網購糾紛屬于買賣合同糾紛,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
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戶籍所在地,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住所地是指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主要辦事機構所在地。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主要辦事機構所在地不能確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注冊地或者登記地為住所地。合同約定履行地點的,以約定的履行地點為合同履行地。合同沒有實際履行,當事人雙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約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以信息網絡方式訂立的買賣合同,通過信息網絡交付標的的,以買受人住所地為合同履行地;通過其他方式交付標的的,收貨地為合同履行地。合同對履行地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第三十九條 消費者和經營者發生消費者權益爭議的,可以通過下列途徑解決:
(一)與經營者協商和解;
(二)請求消費者協會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調解組織調解;
(三)向有關行政部門投訴;
(四)根據與經營者達成的仲裁協議提請仲裁機構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楊澤昊律師
任職于重慶志和智律師事務所,重慶本地前十強律所;擁有豐富的理論知識和實踐經驗,擅長婚姻家事,刑事辯護,醫療糾紛,經濟糾紛,合同事務等各類民商事案件,取得當事人的高度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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