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4日,長沙發布樓市新政!
市住建局等12部門聯合印發《關于進一步優化房地產發展措施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明確實施“以舊換新”購房補貼政策。
根據規定,長沙市家庭或個人在2025年7月14日起至2026年7月13日期間出售自有住房,并在一年內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的,可按新房總價1%申領購房補貼,單套最高3萬元。
新建商品住房以網簽時間為準,出售原有商品住房以完成網簽合同備案且取得不動產權屬證書上登記時間為準。出售原有商品住房和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的時間均須在政策執行期內。
該政策采取先繳后補的方式,將有效推動新房與二手房市場良性互動,助力改善居民居住品質。
針對多子女家庭,《通知》出臺了專項支持政策。
生育二孩及以上且子女未成年的家庭購買新建商品住房時,在擬購住房所在區縣(市)已有住房的,套數認定核減一套,按核減后的套數認定標準執行住房信貸政策。
在安置政策方面,《通知》提出穩步推進房票安置,在實施貨幣化安置的基礎上,鼓勵各區縣(市)根據實際情況,在城中村及城市危舊房改造中靈活運用房票安置。
在滿足公共服務設施和基礎配套設施承載力,且尊重購房業主意愿和綜合考慮開發企業需求的前提下,《通知》明確支持商業項目經審批后可進行規劃修改,適當降低商住比,以盤活存量土地資源。
收購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的,面積以60~120㎡為主,根據市場需求可適當放寬收購面積,但原則上單套住房面積不得超過143㎡。
《通知》提出,將加大存量商品房收購力度,通過市場化手段盤活閑置房源,轉化為保障性住房或人才住房,并探索“租購一體、先租后購”的保障模式。
《通知》要求加強房地產金融支持,通過實施房地產“白名單”、創新“存貸掛鉤”機制等舉措,滿足房地產企業合理融資需求。
《通知》強調,要以“好房子”建設為導向,通過綠色建造、數字建造、智能建造、裝配式建造等方式,建設“安全、舒適、綠色、智慧”的“好房子”,推動住宅品質全面升級。
《通知》重申了2025年6月23日長沙有關部門發布的《關于調整住房公積金業務政策的通知》(長金管委〔2025〕5號)中有關政策條款。
明確“生育二孩、三孩的職工家庭在我市購買首套或第二套自住房,且為新建商品房的,最高貸款額度在我市現行最高貸款額度基礎上分別提高20%、30%”等內容。
政策詳情可登錄市公積金中心官網查詢。
《通知》自2025年7月14日起施行,有效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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