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于天津市應急管理局網站獲悉,近日,藥明康德(603259.SH/02359.HK)旗下的天津藥明康德新藥開發有限公司(下稱“藥明康德新藥開發公司”)上榜行政處罰通報欄,決定書文號(津)應急不罰〔2025〕總-1-016號。
內容顯示,藥明康德新藥開發公司未落實應急預案規定的應急物資及裝備。義務條款為《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第三十八條,責任條款為《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第四十五條第一款第(六)項。
對此,天津市應急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違法行為輕微并及時改正,沒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處罰”的法律規定,該企業未落實應急預案規定的應急物資及裝備的行為符合不予行政處罰情形,決定對天津藥明康德新藥開發有限公司不予行政處罰。2025年6月27日下達行政處罰決定書。
藥明康德官網介紹,藥明康德為全球醫藥及生命科學行業提供一體化、端到端的新藥研發和生產服務,在亞洲、歐洲、北美等地均設有運營基地。服務范圍涵蓋化學藥研發和生產、生物學研究、臨床前測試和臨床試驗研究等領域。目前,公司的賦能平臺正承載著來自全球30多個國家約6,000家合作伙伴的研發創新項目。
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顯示,天津藥明康德新藥開發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注冊資本80000萬元人民幣,法定代表人為張朝暉,由藥明康德全資持股。后者則成立于2000年,注冊資本293333.6997萬元人民幣,法定代表人為GE LI(李革)。
截至2025年7月14日收盤,藥明康德(603259.SH)報78.60元,漲幅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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