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發布消息,截至2025年7月,人民法院案例庫收錄案例數量突破5000件。 據介紹,人民法院案例庫是最高人民法院建設的權威統一類案檢索平臺,收錄最高人民法院發布的指導性案例和經最高人民法院審核認為對類案審判具有示范價值的參考案例。
▲創意配圖 據圖蟲創意
據悉,2024年2月27日,在全國法院共同努力和社會各界大力支持下,人民法院案例庫正式上線并面向社會開放,首批收錄3711件入庫案例。此后,案例編選機制不斷完善,案例編寫標準進一步規范,入庫案例質量不斷提升、數量穩步增長、結構日益優化。截至2025年7月15日,入庫案例數量達到5040件,實現了對常見罪名、多發案由的“全覆蓋”。其中,刑事案例共1912件,占比37.94%;民事案例共2159件,占比 42.84%;行政案例共563件,占比 11.17%;執行案例共356件,占比7.06%;國家賠償案例共50件,占比0.99 %。人民法院案例庫平臺的瀏覽量已突破3000萬,訪問人數超過600萬,注冊用戶100萬,已有120多個國家的用戶訪問人民法院案例庫。人民法院案例庫的規則供給進一步加強,統一法律適用、促進定分止爭效能日益彰顯,不僅為法官辦案提供了權威參考,也為法律共同體、社會各界、廣大公眾學法用法提供了鮮活素材,還成為面向世界展示中國司法的重要窗口。
據了解,人民法院案例庫上線以來,綜合效能日益彰顯:一是促推法律正確統一適用。人民法院案例庫針對審判實踐中普遍反映的重點難點問題,及時收錄相關權威案例,明晰法律適用標準和裁判規則,為全國四級法院審理類似案件提供參考。入庫案例的權威度得到廣大法官普遍認同,主動檢索使用案例已成為辦案自覺,參考入庫案例作出裁判的案件越來越多,“同案同判”的要求得到更好落實。
二是促推定分止爭。各地法院在案件審理過程中,運用經最高人民法院審核入庫的案例強化釋法說理,有效提升了釋法說理的權威性和認同度,促進既解“法結”又消“心結”,有效化解矛盾糾紛。例如,江蘇省揚州市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在審理一起損害賠償糾紛案件過程中,針對被告是否通過無人機將農藥誤灑到相鄰藕塘的事實爭議,借鑒《車某玲訴朱某芳相鄰關系糾紛案(入庫編號:2024-18-2-053-001)》中法官通過現場炒辣椒方式固定證據、根據日常生活經驗法則解決爭議的司法理念、辦案經驗,實行“拔藕定損”,組織原被告及村委會現場勘查,分別在緊挨農藥噴灑區域及較遠區域的藕塘拔出蓮藕,發現兩側蓮藕大小存在明顯差別,被告遂認可造成損失的事實,雙方最終就損失賠償金額達成一致,現場簽署和解協議。
三是促推矛盾糾紛訴前化解。入庫案例能夠充分發揮司法裁判的評價、引領、教育功能,從源頭上預防和減少矛盾糾紛。各類調解組織通過檢索人民法院案例庫做好當事人的引導、說服工作,更容易促成調解。例如,黑龍江省寧安市人民法院推動人民法院案例庫“落戶”當地綜治中心,為調解員進行調解提供“參考答案”和“實戰指南”。人民法院案例庫成為綜治中心等獲取權威司法案例、學習法律知識、指導糾紛化解的重要平臺,多名調解員參考入庫案例批量化解同類型糾紛。
四是促推完善社會治理。各地法院注重梳理總結類案多發原因,借助入庫案例規則研究對策,從個案解決向類案治理轉變,積極參與社會治理,協同提升社會治理效能。例如,對于超過法定退休年齡受害人的誤工費請求應否予以支持的問題,司法實踐中長期存在爭議。入庫參考案例《金某和訴譚某立、周某峰等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案(入庫編號:2025-07-2-374-001)》的裁判要旨明確:人民法院在認定超過法定退休年齡的受害人是否有權主張誤工費時,不能簡單地以受害人已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為由不予支持,而應對受害人是否仍在從事某項或多項工作及其受傷前的收入狀況進行實質判斷。湖北省武漢市洪山區人民法院參考上述入庫案例妥善審理20余件類似案件,并針對機動車交通事故引發的誤工費賠償問題,將上述入庫案例作為范本發送給當地保險公司,明晰相應裁判規則,切實減少類似糾紛產生。所涉保險公司高度認可該裁判規則,并表示按照相應規則處理此后的理賠案件。
紅星新聞記者 祁彪
編輯 郭莊 責編 魏孔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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