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章哥,房地產從業20年,通曉業內門道,我不做所謂的“專家”,只用二十年實戰經驗幫大家答疑解惑。
幸福者避讓原則,就是你如果覺得自己現在的生活還不錯,或者有幸福的預期,那就在遇到垃圾人的時候主動避讓吧。畢竟一旦發生碰撞,你和他所付出的成本是不對等的。
新加坡前總理李光耀說過一段話,說在新加坡剛建國的時候,很多人動不動就上街鬧事兒,然后就會聚集起更多的人打砸搶。但他也發現了一個現象,就是有摩托車的人都會盡快駛離現場,或者是趕緊把摩托車藏到家里。
于是李光耀就想起了孟子的話,有恒產者有恒心,只有讓國民們擁有財產,才能減少他們的沖動和破壞行為。畢竟誰也不愿意失去眼下的好日子,更不愿意毀滅自己的財產。
這就是新加坡建立“組屋制度”的初心,寧可損失賣地和商品房的利潤,也要讓百姓都住上自己的房子。然后百姓們就等于被房子所綁架,不敢輕易鬧事兒了。
這種心態適用于古今中外,零元購和街頭鬧事的基本都是赤貧階層。雖然挑頭兒的或許是精英階層,但參與者大多數都是沒什么財產的,不怕失去才敢于幻想靠顛覆而翻身呢。
不過按理說幸福者避讓原則應該是人類的本能,但現實中就是有人雖然很富裕,但就是氣不過的和垃圾人硬碰硬。為什么?
通常解釋為這一是人類的“公平思維”,寧可受到更大的損失也要講理,寧可玉碎,也不讓瓦全。
另一種說法是,這是人類的“公益思維”,也就是敢于出手的人,其實是在做公益,是用自己的損失給垃圾人以教訓,從而警示其他垃圾人別太過分。
還一種說法是,這屬于人類的“不會算賬”,算錯了成本與收益,所以才貿然出手的。或者說所有爭端其實都是如此,至少有一方算錯了賬,甚至是各方都算錯了。
當然大多數人是干脆不算賬的,只要是感覺自己很幸福就索性避讓,退一步海闊天空。或者說只要是在追求幸福,那就一切都避讓吧。
當然,這也助長了垃圾人的囂張,再加上某些司法人員的偏袒,導致很多人真的失去了血性。包括我,路見不平繞著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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