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兩起醫療事件引發熱議,這讓醫務人員思考,如果是自己遇到了類似的事件,該如何去做呢?
據媒體報道,6月上旬,南寧一名男子因左足皮膚裂傷,凌晨1點到醫院換藥,醫生拒絕為其進行換藥操作,并告知男子醫院在此時間不進行換藥,讓其白天再來。
在相關視頻中,醫生表示:“現在是凌晨1點多鐘,不換藥。”
該男子則回到:“萬一我的腳壞掉了……”
醫生則表示:“自行不按正常時間換藥,所造成的后果需自己承擔,你自己非要凌晨1點來急診換藥,對不起,不換藥。”
對于醫生的拒絕,患者不太滿意,便發布了相關視頻,其認為醫生的做法不合理,醫生不應該拒絕患者的請求。
這起事件經過多家媒體報道后,成為近期最火爆的爭論熱點,網友們紛紛發問:醫生凌晨1點拒絕患者的換藥請求,到底對不對?
對于這個爭論,首先我們先來看看患者得了什么病。據患者透露的病歷單上顯示,患者左足底近足跟處約3cm皮膚裂口傷,邊緣齊,此前已做處理,醫生囑托1-2天換一次藥。
換藥都是白天進行,不知道為什么患者突然在凌晨1點來到急診科換藥,醫生沒有滿足患者的要求,給予了拒絕。
對此,河南安陽一名網友就認為:“我認為醫生做的不對,患者凌晨1點來急診要求換藥,肯定是傷口不舒服了,不然他不會這么不識趣地打擾醫生。換藥本來就是小事一樁,人來都來了,給人家順手把藥換了,也不占用什么時間,不明白醫生為什么要拒絕。但凡他有時間,他就不可能凌晨過來換藥,你知道底層老百姓過的有多么不容易嗎?”
成都一名網友則反駁稱:“什么叫急診,就是非常緊急且病發非常突然,網友們請你們想一想,如果醫生接收了一個非急診病人,正在給他包扎傷口,這個時候來了急診病人,那么醫生應該怎么做?不管急診病人繼續給你包扎?還是給你包扎一半,扔下你去管急診病人?”
“急診資源是有限的,醫生就這么多,如果非急癥都可以占用急診資源,只要開了一個先例,那么以后任何人都會往急診跑,你讓急診科還怎么干下去?真遇到了需要搶救的病人,醫生還能騰出手去救嗎?所以不要斥責急診醫生寧愿閑著都不接收非緊急病人,醫生雖然閑著,但卻處于隨時待命的狀態,一有急癥病人,那可是要立刻高度集中精神去施救的。”
查閱各種規章制度,我們可以判定,急診醫生拒絕凌晨1點為患者換藥,這沒有一點錯。
根據《醫療機構管理條例》規定,急診科是醫院急危重癥診療的首診場所,承擔來院急診患者的搶救、鑒別診斷和應急處理。可保證患者在突發疾病、意外傷害時,及時得到專業、科學的救治。
急診主要負責接診、搶救急危重癥患者,相比之下,門診主要負責病情相對平穩患者的診治,以及慢性病的隨訪、治療。針對急危重癥或者需要立即處理的一些危急情況,才建議去急診診治,如果病情不是那么急重,則應該去門診就診,避免占用急救資源。
在急診科,預檢分診護士會對急診患者的生命體征、癥狀和體征進行快速評估,根據病情嚴重程度判別分診級別。
例如,瀕危、急危病人需立即得到救治;生命體征不穩定,有潛在生命危險狀態的急重病人,需在短時間內送入搶救區進行救治;存在潛在的生命威脅,需要在短時間內得到救治的急癥病人,安排在優先診療區候診;經判斷的非急重患者則不建議繼續在急診接受治療。
總之,急診資源不應該被非急重患者占用,像換藥這種事,明明可以白天去門診進行,非要趕在凌晨1點去急診科提出這種要求,醫生給予拒絕,這也沒什么可指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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