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之名》已經大結局,萬海案也塵埃落定了,禹天成和天龍集團背后的保護傘也一一受到了懲處,當然其中有些人處罰不太合理,比如明哲保身的許言午居然全身而退也太不合理了,再怎么說他也要承擔一定的責任。
又比如李人駿只是說他工作中犯了嚴重的錯誤,對他也只是撤職并調離司法機關而已,但他一開始對專案組說謊以及明知道萬川礦難的真相卻不向組織坦白,這兩件事對體制內的人來說其實很嚴重,所以李人駿的處罰明顯太輕了,至少也要像柳韻一樣降級處理,比如從副廳級降為副處級或正科級等等。
大結局洪亮留在了省檢察院,他將面臨兩大人生選擇!
一、洪亮會和江敏離婚嗎?
大結局江旭東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年,江遠被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而且明確規定限制減刑,這也就意味著他即使改判無期也要在監獄中度過一輩子了。
江敏把女兒送到了洪家村爺爺奶奶家,自己也暫時和公婆住一起,大結局雖然留了個懸念沒有交代洪亮和她今后會如何,但正常來說兩人離婚的概率很大。
首先,江敏和洪亮結婚后很少回洪家村,而且她在北京有穩定的工作,和洪亮其實處于長期分居的狀態,洪亮現在已經決定留在了海東省檢察院,但江敏遲早會回北京,兩人又將分開。
其次,從一些細節來看江敏其實并不愛洪亮,比如她好不容易回家一趟結果吃飯的時候沒有和洪亮坐一起,反而坐在對面和弟弟坐一起,又比如江旭東對要出門的洪亮說他出了這個門就再也回不來了,江敏視而不見更是無動于衷,說明在她心里家人比丈夫更重要。
最后,兩人彼此都無法面對對方,洪亮親手把岳父和小舅子送上了審判席,他自己又差點死在小舅子的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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