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央視新聞客戶端
7月16日晚,河南平頂山市聯合調查組再次就“魯山縣花費715萬元修建牛郎織女雕塑”一事發布情況通報。
一、關于項目決策問題。
經查,魯山縣委、縣政府在雕塑項目動議、決策、實施過程中,存在決策不規范、監管不到位問題。2023年9月8日,由平頂山市紀委監委對負有領導責任的魯山縣委、縣政府主要負責人進行批評教育,責令寫出深刻檢查;對負有直接領導責任的魯山縣分管副縣長給予誡勉談話處理。
二、關于項目先建后招、價格虛高問題。
經查,該項目在實施過程中,存在先建后招、圍標串標、價格虛高問題。經聘請第三方工程咨詢公司對該項目進行重新核算,核定結算造價為2071949.29元,并據此結算。依據調查結果:
2023年8月29日,對在項目實施中存在失職失責、負有領導責任的時任魯山縣住建局主要負責人黨某亮予以免職處理;2023年9月14日,對魯山縣住建局具體負責項目招投標的分管副職李某立案調查并采取留置措施,后給予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其涉嫌犯罪問題移交檢察機關審查起訴,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并處罰金人民幣20萬元。
對涉嫌圍標串標的睿澤藝術(深圳)有限公司依法處理,2025年2月18日,該公司被判處罰金人民幣30萬元;該公司法定代表人馬某雯,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實際控制人馬某亮,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六個月;工作人員何某生,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緩刑一年,三人分別被處罰金人民幣2—3萬元。
(總臺記者 王濤 李恩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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