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人在上海地區因涉嫌非法利用信息網絡罪被警方抓捕,涉案人員會被拘留在上海看守所內。對于此類案件將會怎么判刑呢。
??根據《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條之一規定:
利用信息網絡實施下列行為之一,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1、設立用于實施詐騙、傳授犯罪方法、制作或者銷售違禁物品、管制物品等違法犯罪活動的網站、通訊群組的;
2、發布有關制作或者銷售毒品、槍支、淫穢物品等違禁物品、管制物品或者其他違法犯罪信息的;
3、為實施詐騙等違法犯罪活動發布信息的。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若有以下情節可能減輕處罰:
1、坦白與認罪認罰 如實供述犯罪事實并簽署認罪認罰具結書,可依法從寬處理。
2、退贓退賠與賠償諒解 主動退繳違法所得、賠償被害人損失并取得諒解,可酌情從輕處罰。
3、初犯、偶犯 無前科且犯罪情節較輕者,可能適用緩刑。
??在上海地區,非法利用信息網絡罪的判決需綜合行為性質、危害后果及悔罪表現。若家人涉嫌此案件,建議家屬及時委托律師進行介入,梳理案件細節,制定針對性辯護方案,以爭取最低刑期或緩刑。
???刑事案件律師的介入,能夠保障案件得到公正公平的判決,也能夠及時的為當事人進行辯護,爭取取保候審,無罪辯護,罪輕辯護,減刑緩刑等合法權益。若有需要的話可以私信留言進行咨詢。【可在網絡搜索平臺搜索郭成虎律師進行聯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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