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東方與*ST錦港財務造假期間貿易業務快速增長,并伴隨著應收、預付賬款等科目的異常,再加上客戶與供應商的疑問,以及大股東的高質押及上市公司層面的高有息負債,這些足以讓投資人提高警惕及早規避風險。
本刊特約 竇國瑋 李鑫蕊/文
從近五年最高市值110億元跌至18億元,這是*ST錦港(600190.SH)因財務造假而被終止上市的代價,超過7.8萬戶的投資者損失慘重。
此前,作為*ST錦港曾經的控股股東、現在的參股股東,*ST東方(600811.SH)因財務造假退市所帶來的市值損失也同樣明顯——從近五年最高市值近220億元跌至13億元,近50萬戶的投資者蒙受損失。
深受上述兩家公司財務造假其害不止股票投資人,還有眾多包括銀行在內的債權人。截至2025年3月底,*ST錦港有息負債合計達到70.22億元;截至2024年三季度末,*ST東方有息負債合計更是高達161億元,兩家公司有息負債合計超過230億元。
兩家公司因財務造假退市,無論對債權人還是對股票投資人而言,教訓都是深刻的。盡管其財務舞弊行為更加隱蔽化、系統化,但通過分析應收賬款、預付賬款等會計科目的異常特征,留意供應商與客戶重疊、低毛利貿易業務大幅增長等疑問,并與上市公司融資需求、大股東高股權質押等信息交叉驗證,仍可有效提前識別其財務風險。
財務風險警示:應收賬款、預付賬款等會計科目存在財務異常
應收賬款的增長本身并不一定意味著財務舞弊,但企業應收賬款急速增長的同時若出現現金流向存疑、存款真實性存疑或賒銷質量不佳的情況,則其賒銷收入的真實性將大打問號。
2018-2023年,*ST錦港的應收賬款收入比持續攀升,于2023年達到27.24%,較2018年增長近10倍。從2021年起,*ST錦港的應收賬款收入比和應收賬款占流動資產比均高于A股同業平均水平。
與此同時,2018-2023年,*ST錦港的預付款項占流動資產比也一直位于行業平均水平之上,并從2020年的5.68%一路上升至2023年的16.99%,其年報中曾披露其原因為預付貿易供應商款項增加所致。
為了規避現金審計,上市公司財務舞弊案例中屢屢出現以預付款項為由向外流出資金,而以應收賬款為幌子計入虛假收入的案例。事實上,財務舞弊案件爆雷后,*ST錦港在其2025年一季報中聲稱歷史形成的大額應收賬款和預付款項均出現了回收風險,預計無法收回,多數已經按單項全額計提減值準備。截至2024年年底,公司累計形成逾期應收賬款、預付款項金額合計21.71億元,已全部逾期。
2020-2023年,*ST東方的應收賬款收入比同樣出現快速增長,2023年達到4.23%,相比2020年增長2.3倍。同時更為關鍵的是,其應收賬款的整體壞賬計提比例直線上升,由2020年的5.53%突增至2023年的46.62%。意味著其賒銷收入的近五成都存在回收風險。相較于現金收入,賒銷收入原本就存在不確定性,其交易實質和實際可收回金額依賴管理層估計,并且可能隨時間產生壞賬從而發生波動。在發現企業應收賬款持續增加,而壞賬計提比例急劇提高時,應警惕相關收入的真實性。
業務風險警示一:供應商與客戶重疊或交易資質存疑
客戶與供應商之間的重疊,意味著企業上下游之間存在密切利益關系,可能預示著企業存在“自買自賣”、資金循環、關聯方利益輸送等造假風險,需作為重點調查領域核查。
*ST東方2020-2022年公開披露的前五大客戶與供應商名稱數據中,2020年的第四大客戶“大連良運集團糧油購銷有限公司”是其2021年的第二大供應商、2022年的第四大供應商,2020年的第四大供應商“天津建源供應鏈管理有限公司”是其2022年的第一大客戶。上交所曾在2021年年報問詢函中指出過該問題,對此東方集團回復表示大連良運集團糧油購銷有限公司由客戶轉變為供應商的主要原因為公司順應市場變化調整貿易品種、與優勢企業開展合作,與公司經營業務發展需求相適應。
即便如此,類似情況下的業務是否具有商業實質,相關交易定價是否合理,投資人對此當保持警惕。*ST東方的多項糧油貿易業務,最終也被證監會調查證實為虛假空轉交易。
2020-2022年,*ST東方連續三年存在3個及以上的“銷售金額是注冊資本15倍以上”的前五大客戶、2個“采購金額是注冊資本15倍以上”的前五大供應商,甚至出現交易金額是注冊資本近100倍的客戶和供應商。此外,*ST東方2020-2022年均存在多個成立時間小于5年的前五大客戶和大供應商,且每年至少有1個成立時間在2年內的大供應商。
其中,成立于2018年2月2日的吉林某有限公司在2020-2022年一直是*ST東方的前三大客戶。追溯歷史數據發現該企業2019年就已經是*ST東方的前五大客戶,即成立1年之后便成為上市公司的大客戶。天眼查顯示,2022-2024年,該公司繳納社保人數分別為5人、4人和0人。
基于監管部門對*ST錦港的調查結果,其自2018年起也曾通過7家公司開展無商業實質的貿易以虛增收入。但是,在其年報中*ST錦港并未公開披露其上下游的明細信息,從而也使得投資者無法利用相關信息進行自主分析,只有監管、審計、券商等可以獲取其內部數據的機構有機會利用相關信息識別風險。顯然,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開透明,更利于市場參與者對其所披露的財務信息質量進行監督和有效利用。
業務風險警示二:低毛利率貿易業務大幅增長
兩家公司虛構的均是具有低毛利率特征的貿易業務。據*ST錦港于2024年11月收到的《行政處罰書》的公告,經證監會調查,2018-2021年,公司與大連和境貿易有限公司、上海銀鴻國際貿易有限公司、寧波朗逸能源有限公司、寧波百榮能源有限公司、重慶岳城川聚貿易有限公司、上海盛轍國際貿易有限公司、舟山豐聚益尚能源有限公司等七家公司開展無商業實質的貿易業務。據天眼查顯示,上述七家均是個人發起成立的公司,并無機構股東或者國資股東。
據*ST錦港年報,其貿易業務的產品主要涉及油品化工、糧食等農產品、金屬礦等大宗商品,在2021年之后,虛增收入難度變大,證監會調查結果也顯示其收入造假的期間主要發生在2018-2021年。
貿易業務是*ST錦港在2017年才開始納入合并報表的業務,該業務毛利率非常低,2017-2018年,貿易業務營收分別為26.53億元、38.24億元,毛利率分別為1.54%和2.66%。2019-2020年,貿易業務營收分別為46.13億元、47.66億元,毛利率分別為0.99%和1.32%。2021年,由于貿易業務按照凈額法計算,*ST錦港沒有單列該業務。此后,由于按照凈額法計算,貿易業務對公司營收規模貢獻不大,虛增收入難度變大。
據證監會調查,2018-2021年,*ST錦港分別虛增營收21.2億元、39.7億元、24.82億元和0.75億元,虛增利潤總額分別為0.21億元、0.39億元、0.44億元和0.75億元。
期間,*ST錦港的客戶集中度非常高。2018-2021年,其客戶前五大客戶銷售額占比分別為62.76%、72.17%、64.43%和32.98%,前五大供應商的采購額占比分別為68.16%、80.99%、69.15%和31.43%,在虛增收入大幅下降后,其前五大客戶和前五大供應商占比均大幅下降。
而在*ST錦港虛增收入和虛構業務進入下半場之后,*ST東方的造假才剛登場。2020-2023年,*ST東方分別虛增營業收入38.97億元、48.65億元、65.43億元和8.25億元,分別虛增營業成本38.75億元、48.44億元、65.3億元和8.24億元。
在這期間,*ST東方的農產品加工銷售額分別為153.6億元、150.35億元、128.02億元和58.83億元,毛利率分別為2.7%、1.55%、-0.36%和1.01%。2019-2020年,*ST東方的農產品加工銷售收入保持了較快增長,此后的2021年保持了穩定,隨著虛增收入在2023年大幅下降,公司該類業務也急劇萎縮。雖然證監會尚未披露哪些大客戶參與了*ST東方虛增收入的行為,但天眼查顯示,其前五大客戶也不乏個人系貿易公司,且穿透之后均為自然人。
負債風險警示:高質押比例和上市公司較高的融資需求
大股東高股權質押比例常被視為企業財務造假的動機之一。當大股東將大量股權質押融資時,股價下跌可能導致質押品價值不足,觸發強制平倉,造成損失。因此,為維持股價,大股東可能利用自身影響控制上市公司通過虛增利潤、隱藏負債等舞弊手段美化財報,穩定市場信心。這一點通常在公司治理機制不完善的企業中更為常見。
2018-2023年,*ST錦港第二大、第三大股東的持股比例合計數平均在28%左右,質押比例均值分別為97.08%、95.00%,常年處于高位。其中,*ST東方作為*ST錦港2018-2021年第二大股東、2022年第三大股東,其所持股權的質押比例均值高達91.94%。
同時期,*ST東方的前三大股東持股比例合計數平均在33%左右,而其股權質押比例均值位于72%的高位點附近,個別股東也達到90%的高比例質押。
另一個特征則是上市公司自身層面的融資壓力。證監會在處罰公告中表示,滿足融資需求是其虛增收入的目的。2018年之后,隨著已售房地產項目的結算完畢,以房地產開發為主業的*ST東方面臨著收入萎縮的風險,2018-2020年,公司土地及房地產開發的營收分別為51.96億元、6.19億元和0.23億元,持續出現下滑,此后雖然有所反彈,但再未超過1億元。而在2019年底,公司有息負債維持在180億元上下,在房地產收入出現大幅下降背景下,*ST東方需要維持一定的收入規模滿足融資需求。
*ST錦港在虛增收入之前的有息負債也不容樂觀。截至2017年底,*ST錦港短期借款、一年內到期的非流動負債、長期借款及應付債券之和合計為74.45億元,公司當年營收和歸母凈利潤分別為45.31億元和1.43億元,公司扣非凈利潤在2018年也出現了下降,在虛增收入期間,公司還在2020年3月和5月分別發行了6億元的中期票據和4.2億元的公司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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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均為德勤風馭研究人員,作者聲明并不持有文中涉及的股票或債券,本文涉及的個股或債券僅為舉例分析,不作為買賣推薦。)
附文:財務造假殊途同歸
兩家視對方為關聯方的上市公司,在同一年內走向退市,這在A股是較為少見的,*ST錦港和*ST東方之間,存在較多的關聯。
持股與人事交集
早在*ST錦港1999年在A股上市時,*ST東方便是其第一大股東。*ST東方實際控制人張宏偉通過股權控制與高管任命,在1999年兼任錦州港董事長。2006年,*ST東方對*ST錦港的持股比例達到24.33%。這種情況一直持續到2014年,國資連港集團通過受讓錦州港國資公司的3.92%股份成為第一大股東,*ST東方才退居第二。彼時也正是*ST東方進軍房地產市場的關鍵時刻,其后數年,*ST東方因房地產開發項目資金回籠困難導致現金流緊張。從2022年5月起,*ST東方開始通過大宗交易多次減持*ST錦港。截至2024年底,*ST東方持有錦州港約4007.52萬股(位列第六大股東,約占總股本2%),相關股權已全部質押。
除了持有股份外,兩家公司的多名核心管理層交叉任職。曾擔任*ST東方董事長、總裁的孫明濤,也曾兼任*ST錦港副董事長,曾任*ST東方副總裁的張惠泉也兼任過*ST錦港監事會主席。孫明濤在錦州港負責戰略決策期間,亦主持*ST東方重大經營部署;張惠泉作為*ST東方董事兼首席律師,兼*ST錦港的董事。在各自多年的年報中,兩家公司均視對方為關聯方。
造假手法多有雷同
除了股權和人事交集,根據監管部門公布的造假細節,*ST錦港與*ST東方在造假手法上也存在諸多的雷同之處。
其一是虛構貿易、虛增收入。在*ST錦港財務造假案中,公司通過對外虛假貿易與跨期收入確認隱瞞虧損、夸大利潤,與相關方開展非真實貿易。據證監會調查,為了做大收入和利潤,滿足銀行貸款需求,2018-2021年,*ST錦港持續通過大連和境貿易等七家公司進行無商業實質的虛假大宗商品交易,四年合計虛增收入超過86億元。
與之類似,*ST東方在2020-2023年,出于維持農產品市場占有率、滿足融資需求及業績考核等目的,通過人為增加業務環節和虛構業務鏈條等方式,長期開展農產品融資性貿易和空轉循環貿易等方式,通過多家糧油貿易公司之間虛構大豆、玉米“采購—加工—銷售”的交易閉環,表面上形成交易金額,實際上無真實商品交付或資金結算,虛增營業收入約161億元。
其二是存在關聯方資金占用。據證監會遼寧監管局的處罰公告,2022-2024 年,*ST錦港時任副董事長、總經理劉輝實際控制的公司通過虛假貿易等方式占用錦州港資金,相關交易構成關聯方非經營性資金占用。2022 年,*ST錦港未披露資金占用發生額為 32.18億元,占當期報告披露凈資產的 47.63%;2023 年,*ST錦港未披露資金占用發生額為55.71億元,占當期報告披露凈資產的 81.41%;2024 年上半年,*ST錦港未披露資金占用發生額為39.94億元,占當期報告披露凈資產的 70.70%;2024 年下半年未披露資金占用發生額 10.07億元。截至2024年12月底,資金占用未歸還金額為20.98億元。
*ST東方也存在類似現象,通過與關聯方東方財務公司(東方集團實控投資公司)簽署《金融服務框架協議》作為“專用蓄水池”,將數十億元存款直接置于該公司名下。據大華會計師事務所2024年4月發布的資金專項審計報告,截至2023年底,控股股東及相關方通過其他應收款、預付款等手段,占用非經營性資金為58.26億元。
財務舞弊識別啟示與出路
*ST錦港和*ST東方的財務舞弊手法,并不僅是簡單的財務層面操作,更是管理層面配合業務層面的系統性造假,復雜程度較大,識別難度極高,相關舞弊風險的識別依賴深厚的審計財務專業經驗和大數據智能技術的輔助。除了通過歷史舞弊案例進行異常監測規則的學習總結之外,更需要充分利用智能算法或工具,動態監測企業財務數據、業務數據、工商數據、行為數據,方能捕捉企業財務舞弊留下的蛛絲馬跡。當然,無論是多么智能的算法,也需要底層數據作為原料,而與*ST錦港一樣出于各種理由規避披露上下游或其他板塊信息的上市公司并非個案。據德勤財報智評團隊統計,近五年來,選擇在年報中詳細披露上下游交易企業完整名稱的上市公司占比平均不到20%,2024年年報甚至不到10%,對于財務報告信息的理解和使用效果顯然大打折扣。我們也呼吁加強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要求,減少年度報告及審計報告中的不透明信息,便于各類財務報告使用者進行風險識別和投資決策。
本文刊于07月12日出版的《證券市場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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