絳縣公安局關于對無人駕駛航空器開展實名登記備案的通告
絳縣公安局
關于對無人駕駛航空器開展實名登記備案的
通 告
為切實加強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安全監管,維護公共安全、飛行安全和社會秩序,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飛行管理暫行條例》、《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實名制登記管理規定》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絳縣公安局決定自即日起,在全縣范圍內開展無人駕駛航空器備案登記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登記備案范圍
凡在絳縣行政區域內持有、使用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的個人、法人和其他組織(以下簡稱“持有者”),除用于執行軍事、警察、海關任務的無人駕駛航空器外,其他均屬于登記范疇,均需按照本通告要求進行信息登記。
1.最大起飛重量為250克以上(含250克)的民用無人機;
2.最大起飛重量雖不足250克,但具備超視距飛行能力、可搭載攝像等設備、可編程自主飛行、具有集群飛行功能的民用無人機;
3.經改裝、加裝,性能參數達到或超過上述標準的民用無人機;
4.自制、組裝、拼裝的民用無人機(無論重量)。
二、實名登記及備案
(一)登記時間
本通告發布之日起至2025年8月31日,請所有符合登記范圍的無人機持有者務必在此期限內完成登記備案。
(二)實名登記方式
進入官方平臺(手機端進入“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綜合管理系統APP”-簡稱“UOM APP”),或電腦網頁登錄(https://uas.caac.gov.cn)按流程依法辦理登記,完成注冊登記后,將生成的二維碼粘貼至注冊登記的無人駕駛航空器機身上。
(三)備案方式及要求
無人駕駛航空器所有人應當將無人駕駛航空器在無人駕駛航空器管理系統注冊登記信息后,到絳縣公安局巡特警大隊備案。
1.個人持有者:需攜帶個人身份證件和無人駕駛航空器、購買憑證和實名登記標志二維碼,進行備案登記;
2.黨政機關和企(事)業單位持有者:需提供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法定代表人、聯系人及聯系方式、注冊地址、無人駕駛航空器、購買憑證、實名登記標志二維碼,進行備案登記;
3.無人機信息:包括品牌、型號、序列號(如無序列號則提供唯一標識)、類型、最大起飛重量、主要用途。
三、法律責任
《無人駕駛航空器飛行管理暫行條例》第五十六條規定:違反本條例規定,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請廣大民用無人機持有者自覺履行法律義務,主動配合登記工作,共同營造安全、有序、和諧空域環境。備案信息務必真實準確,提供不實信息,將承擔相應法律責任,公安機關將對信息真實性進行核查。
備案地址:絳縣公安局巡特警大隊106辦公室
聯系電話:0359-6535100
特此通告。
絳縣公安局
2025年7月16日
來源:絳縣公安
投稿·合作:微信66350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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