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豪華汽車消費稅征稅方案即將發生變化,7月20日是重要轉折點。
具體為:
2016年《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對超豪華小汽車加征消費稅的有關事項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確定對零售價格130萬元(價格不含增值稅)和價格更高的乘用車和中、輕型商用客車加征消費稅,稅率為10%
調整后的通知保持超豪華小汽車消費稅稅率不變,零售價格門檻調整為90萬元
并且各類型汽車只要符合零售價格標準均將征收消費稅,其包括純電動、燃料電池等動力類型;簡而言之,超豪華新能源汽車也要承擔這項稅收。關于車輛零售價格還有一點需要注意,那就是價格包括車輛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比如包括車輛裝飾、增加配置或服務等項目收取的價款。
消費稅的調整可能帶來超豪華汽車的價格競爭,且有可能出現“零公里二手超豪華汽車”的現象。
超豪華汽車的價格門檻是“百萬級。”
許多超豪華汽車的起售價正壓在這條價格線上,在100~130萬元的價格區間里角逐;其為的就是幫助消費者減免消費稅;反之,當征稅價格門檻調整到90萬元之后,更大的購車壓力是可能讓一部分汽車消費者降低標準的。實際上不是所有超豪華汽車的消費者都有非常充足的購車預算,購買百萬級汽車并采用金融方案,同時將周期做到60期(5年)甚至更久的消費者也是有一部分的。
所以消費稅征稅門檻的調整可能引起相關汽車品牌的價格競爭,在這一階段里可以更多關注保時捷、奔馳、寶馬、奧迪、路虎等品牌,也有個別新能源汽車品牌同樣值得關注。
相關部門應當謹防“零公里二手車”現象蔓延到超豪華汽車市場。
新的通知里明確說明“對納稅人銷售二手超豪華小汽車” 不征收消費稅,這里所謂的二手車是注冊登記手續辦理完成的車輛;其實說白了就是上過戶的普通二手車;那么對于銷量不好的超豪華汽車則有可能出現“零公里二手車”的現象,為了刺激銷量,商家可能會主動承擔消費稅的代價,再將車輛以更低的價格當作“新二手車”銷售。
不過正常的二手超豪華汽車的銷量也必然會得到提升,如果有相應車輛的用車需求,可以多關注相關車源。
超豪華汽車的主要價值已經不是使用價值(跑車和越野車例外)。
車輛的主要價值是社交價值,在相應的場景中基本沒有人會關注其使用車輛是新車或二手車,因為汽車用戶人群的素養整體偏高;所以二手超豪華汽車是值得考慮的,也是很容易流通的。
關于該話題就講到這里,現在是7月18日,準備購買零售價格130萬元以內的全新超豪華二手車的消費者需要抓住最后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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