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遼寧朝陽,網曝多人暴走團占據路中央,路遇消防車和救護車不讓行,引發網友熱議。
據網友反映,7月17日,遼寧朝陽一老年徒步團列隊準備出發時,阻擋了兩輛消防車和一輛救護車通行。
發布視頻的網友表示,當時三輛車是去執勤,非緊急任務。雙方僵持一兩分鐘,最后各讓一步,救護車靠邊騰地,老年徒步團列隊出發。
7月18日,大凌河景區管理單位鄭姓人員告訴記者,事發地點在景區內道路,他知道這個事情,但不在現場不清楚狀況。
澎湃新聞從朝陽市文明辦獲悉,該辦接到網友反映,已記錄將作處理。
據荔枝新聞,7月18日,當地派出所工作人員回應稱,這個是素養問題,會聯系負責人進行批評教育。
律師解讀“暴走團”阻礙消防救護車通行:緊急任務享有優先權
知名律師河南澤槿律師事務所主任付建認為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三條規定,消防車、救護車等執行緊急任務時,享有優先通行權,其他車輛和行人應當讓行。如果消防車和救護車是去執勤而非出緊急任務,它們不享有優先通行權。此時,應按照正常的交通規則和通行原則來判斷,根據第三十六條規定,機動車、非機動車、行人實行分道通行,即車應讓人。
如果特殊車輛是在執行緊急任務,暴走團拒不避讓則涉嫌阻礙特殊車輛執行任務,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53條規定,阻礙執行緊急任務的消防車、救護車等車輛通行的可能面臨警告或罰款,情節嚴重的可能被處以拘留。
來源:大象新聞記者、澎湃新聞、荔枝新聞 B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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