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象新聞記者 慕嘉烜 王智華
7月17日,“女子兩年被丈夫家暴16次”當(dāng)事人小謝發(fā)布視頻,稱前婆婆因未繳納上訴費被撤銷上訴,一審法律判決正式生效,前婆婆應(yīng)當(dāng)返還91萬余元,分割比例將在離婚財產(chǎn)分割中進(jìn)行分配。
7月18日,小謝再次接受大象新聞采訪時表示,對相關(guān)案件二審將不再公開開庭審理的通知,她仍在努力爭取可以公開開庭審理。“中院給的通知就是書面審理,書面審理的話,等于說這個刑期可能也就沒有什么太大的變化了?!?/p>
對于自己受了這么重的傷,施暴人只判了11年的結(jié)果,小謝表示至今還是無法理解。“如果說實在是沒有爭取下來的話,我們也要申請不能減刑?!?/p>
小謝說,眼下最糾結(jié)的事情,就是無法給孩子改名字。她說相關(guān)部門給她的答復(fù),是如果生父不同意就無法辦理,只能等到孩子滿16歲以后自己提出申請。“那等于說孩子就被迫要知道我們之間發(fā)生的一切了,我覺得這樣子對孩子來講稍微有點殘忍?!毙≈x說,“我可以一分錢不要,我就想要為我的孩子好,只要孩子能改名字?!?/p>
不管怎樣的結(jié)果,小謝說都要好好生活,“我會盡量讓女兒的生活沒有那么多的雜音,努力工作的同時,我也經(jīng)常在做公益,我希望可以盡到自己的力量,去幫助到更多的家暴受害者?!?/p>
自2021年7月起到2023年4月,小謝在兩年期間被丈夫賀某陽家暴16次,導(dǎo)致內(nèi)臟多處不同程度受損,鑒定為4個重傷二級、5個輕傷二級和1個輕微傷。賀某陽還惡意轉(zhuǎn)移夫妻共同財產(chǎn)200萬元,其中90萬元未歸還。一審判決賀某陽母親返還91萬余元,賀某陽因故意傷害罪和虐待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需賠償小謝37萬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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