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來只能拿到5萬的賠償,現在能拿到23萬,還有什么不滿足的?”
“一共賠了88萬,律師就拿走了55萬,不知道的以為是律師的兒子走了。”
這兩天網上關于“男嬰夭折獲賠88萬,律師拿走55萬”的消息引發了網友們的絕大反響,有人認為這個律師做的太不地道,而有人則認為當事人既然答應了律師,現如今卻反悔了實在是不應該。
這件事的真相到底是什么樣呢?隨著事情越挖越深,才發現這名“吃人血饅頭”的鄧律師,竟然是一名慣犯?
喪子之痛
2019年底,韋先生的二兒子出現了咳嗽、流鼻涕等癥狀,于是韋先生于2020年1月1日的凌晨5點,帶著孩子去了佛山市南海區第七人民醫院就診。
但是當時因為是元旦,所以當他帶著孩子到醫院的時候,急診并沒有醫生,工作人員就讓韋先生等一下。
一直到早上7點56分的時候,韋先生的孩子出現了情況惡化,于是韋先生就開始大聲呼救,直到這個時候,才有醫護人員介入搶救,但是孩子最終未能搶救回來。
根據檢測報告顯示,孩子的死因是呼吸道異物吸入導致畸形呼吸功能衰竭死亡,韋先生的二兒子是2019年6月份的時候出生的,僅僅只過去了6個月,就出現了這樣的情況,讓韋先生非常憤怒。
一開始的時候,他認為孩子的死亡和他之前在家附近的診所開的藥有關,于是就對這家診所進行了投訴。
維權了將近兩年的時間之后,診所被判賠償韋先生2萬元,但是之后韋先生認為,如果當時去醫院的時候,沒有等那么長的時間,是不是就不會錯過最佳治療時機了?
于是在2022年6月17日的時候,他就又投訴了南海區第七人民醫院,結果就在投訴的第二天,這位鄧律師就出現了。
鄧律師出現
根據韋先生的說法,就在他投訴完的第二天,這位鄧律師就主動給他打去了電話,并且表示可以幫韋先生去處理。
韋先生并不知道這位鄧律師是怎么知道自己電話的,但是在電話中,鄧律師很明顯對韋先生的事情非常了解,甚至連孩子是在哪里出事的都一清二楚。
并且鄧律師還表示自己可以先不收律師費,等結果出來了之后再去談錢,不過一開始的時候鄧律師也沒有提律師費需要多少,只是問韋先生想要多少錢。
韋先生認為,既然是醫院耽誤了治療,就應該賠二三十萬元,就是就將大概情況給他講了一遍。
于是在2022年6月18日的時候,韋先生和鄧律師見面了,雙方簽署了一份《咨詢合同》,大概內容為乙方為韋先生(甲方)提供300個小時的法律咨詢服務,而韋先生獲得的賠償款超過23萬以上的部分,作為乙方的咨詢費。
之后又過了兩年的時間,基本上一直都是鄧律師在處理這件事,前后也沒有給韋先生同步過事件的進展。
一直到兩年之后,也就是2024年5月23日左右的時候,鄧律師讓他去簽署一份《承諾書》,韋先生簽署完之后沒幾天,2024年5月31日的早上,韋先生和鄧律師碰面了。
鄧律師告訴韋先生賠償已經下來了,讓韋先生帶上自己的證件一起去銀行,到了銀行之后,鄧律師給自己轉了54萬元,給韋先生留下了25萬元。
當時鄧律師還告訴韋先生,醫院一共賠了79萬,自己多給韋先生2萬元,不過韋先生覺得鄧律師有些不可信,于是就當場打印了銀行的流水。
結果流水顯示,醫院一共賠償了88.8萬元,于是這下爭議便出現了,醫院一共賠償了88.8萬元,但是其中有55萬元都被鄧律師拿走了,這誰能接受?
爭議點出現
面對韋先生反悔的行徑,鄧律師也對媒體進行了回應,表示韋先生事后反悔的行為是不道德的,并且認為韋先生見錢眼開,不知感恩。
鄧律師表示韋先生的這個案子比較復雜,他之前起訴診所的時候,法院就判了5萬元,而且按照醫療鑒定結果,醫院承擔的是次責。
是通過自己的努力,將賠償比例給倒過來了,如果沒有努力,沒有技巧,沒有水平的話是做不到的。
這件事發生之后,網友們展開了非常激烈的爭論,有人認為,既然韋先生和對方簽署了協議,那么就應該按照協議辦事,不能因為律師拿走了大部分的錢就要反悔。
畢竟這件事如果不是鄧律師去處理的話,韋先生可能連這二十多萬都拿不到手里,認為韋先生確實是不知感恩。
但是還有網友認為,雖然雙方之間有協議,但是賠償88萬,鄧律師直接拿走了大半的錢,是不是有些不道德呢?畢竟說句不好聽,這是韋先生兒子去世之后換來的錢。
網友們因為這件事在網絡上吵的不可開交,但是其實不管從法律上還是從道德上,鄧律師并不是那么的占理。
從鄧律師接受這件事之后,就幾乎沒有和韋先生同步過事情的發展進度,一直到賠償款的事情確定之后,鄧律師才讓韋先生簽署承諾書。
幸虧韋先生在簽署承諾書的時候將文件拍照留存了下來,在承諾書中,不管是調解編號還是賠償款的具體金額,全部都是空白的。
如果鄧律師心里沒有貓膩的話,為什么不將這些具體的信息寫上呢?如果說是當時具體的細節還沒有鑒定的話,那么為什么不等確定下來再讓韋先生去簽字呢?
還有,上文提到的鄧律師第一次讓韋先生簽署協議的時候,用的并非是《委托協議》,而是《咨詢合同》。
并且乙方也并非是鄧律師或者鄧律師所在的律所,而是“新諸葛(廣州)科技咨詢有限公司”,一個科技公司怎么能提供法律咨詢服務呢?
并且根據法律的規定,咨詢公司是沒有資格開展法律服務的,所以這件事不管是從法律還是道德上,鄧律師其實都不占理。
可能很多人都覺得,這個韋先生的行為似乎是有些慢了,明明是一個很簡單的維權行為,卻搞了這么長的時間。
對于一個接受過良好教育的人而言,這件事想要處理起來其實并不是那么麻煩,畢竟這件事誰對誰錯是一目了然。
不過韋先生的學歷只有小學,很多事其實并不是那么了解,并且韋先生也只是一個打工者,平日里肯定還需要打工養家糊口,能夠繼續維權下去,已經是非常棒的了。
現如今因為這件事鬧大了,廣州律協對這件事進行了核查,并且已經依法依規啟動了調查程序,而且在調查的過程中發現鄧律師還存在其他涉嫌違法違規職業行為,需要一并查出。
這也就說明,這位鄧律師可能是一個慣犯了,他不僅僅在這一起案例中這么做了,之前他打的官司中,也有過類似的行為。
現如今案件已經到達了聽證階段,案件的處理結果也會及時公布,不管怎說,這位“吃人血饅頭”的鄧律師,未來事業已經毀于一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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