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9日,湖南省桃源縣市場監管局發布《情況通報》稱,湖南金信源食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雷某元、王記益中香食品加工廠原法定代表人陳某桂,在明知供貨方無法提供合法手續的情況下,通過故意逃避監管等方式多次購入和使用未經國家法定檢驗檢疫的走私越南凍鴨作為原料生產醬板鴨,已構成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被武陵區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此前,上述企業負責人涉嫌犯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在網絡上引發熱議。經桃源縣市場監管局核實,網絡上傳播的刑事判決書內容屬實。
前述由武陵區法院于2025年6月30日作出的(2024)湘0702刑初600號刑事判決書顯示,武陵區法院認為,被告人雷某元、陳某桂等人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其行為已構成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其中,雷某元、陳某桂等三人的行為屬于情節嚴重。陳某桂等兩人已經著手實施犯罪,但因意志以外的原因還有部分走私越南鴨、緬甸鴨未加工、銷售,是犯罪未遂,對于該未遂部分,可以從輕處罰。法院判決,雷某元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3個月,被處罰金250萬元;陳某桂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3年,并處罰金71萬元。雷某元退繳的違法所得112萬余元、陳某桂退繳的違法所得35萬余元依法予以沒收,上繳國庫。
桃源縣市場監管局表示,自2023年案發以來,該局將涉事企業及醬板鴨行業風險等級動態調整為高風險,納入縣級重點監管名錄,增加日常檢查頻次深度,實施專項抽檢及“回頭看”。2023年至今,累計對兩家企業產品抽檢16批次,抽檢結果均為合格。2025年7月18日,該局組織執法人員再次趕赴現場核查,未發現不符合要求的原材料,生產條件符合規范。后續該局將根據司法判決對涉事企業和相關負責人作出相應處罰。
來源:澎湃新聞、新黃河
編輯:崔寧
審核:范啟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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