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一起無證駕駛電動三輪
發生事故致人死亡的案例
希望這一次次血的教訓
能引起大家對交通安全的重視
2025年5月30日,李某某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駕駛無號牌電動正三輪車載貨摩托車,搭乘陳某某和廖某某,由榮縣雙古鎮煙坡村5組往雙古鎮煙坡村9組方向行駛,6時40分許,行駛至榮縣雙古鎮煙坡村8組村道路段時,所駕車輛側翻駛出道路左側墜入路外坎下。
該起事故造成乘車人廖某某當場死亡、駕駛人李某某和乘車人陳某某受傷,車輛受損。
經公安交警調查,李某某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駕駛、違法載人是造成事故的原因。
為了避免此類悲劇的再次發生
這些安全要點請務必牢記
1
駕駛資質不可少:駕駛機動車需取得相應駕駛證,切勿無證駕駛。無證駕駛不僅違法,還因缺乏規范訓練,難以應對復雜路況,風險極高。
2
載人載貨守規則:三輪車嚴禁違法載人,車斗并非“座位”,沒有安全防護,遇突發情況易造成人員墜落。載貨時需注意重量和平衡,避免超載導致車輛失控。
3
車輛狀況要檢查:駕駛前檢查剎車、燈光、輪胎等關鍵部件,確保車輛性能良好。老舊、故障車輛應及時維修或報廢,切勿“帶病上路”。
4
行車途中守交規:遵守交通信號,不闖紅燈、不逆行、不隨意變道;經過路口、彎道時減速慢行,注意觀察周邊路況;雨天、夜間等惡劣天氣盡量減少出行,確需出行時降低車速,保持安全距離。
5
拒絕危險搭乘:作為乘客,要主動拒絕乘坐無證駕駛的三輪車,更不要圖方便乘坐三輪車車斗。生命安全面前,切勿心存僥幸。
相關法律條文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條:對于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可以并處十五日以下拘留。
- 來源:自貢公安交警(侵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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