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9日,歷經4年,臺灣明星周渝民夫妻被閨蜜詐騙841萬案終于作出判決:
1、主謀馮某(喻虹淵閨蜜):因欺詐罪被判2年8個月有期徒刑,并需賠償503萬元。
2、經濟損失:周渝民夫婦被騙841萬元,法院僅追回503萬元,仍有338萬元未追回,可繼續上訴。
事情得從2018年說起,喻虹淵的閨蜜馮某(保險經紀人)推薦一款6年期儲蓄險,承諾高回報,總保費841萬元。
繳費陷阱:馮某以“銀行轉賬麻煩”“現金繳費有優惠”為由,誘騙喻虹淵直接交付現金,而非正規轉賬。
3年騙局:喻虹淵連續3年交現金,但保險公司仍發催繳通知,馮某謊稱“系統問題”繼續騙錢,直到2021年才敗露。
誰能想到,仔仔娶了個老婆是個“傻白甜”呢,竟然被一個人連續欺騙3年。收到催款信息竟然一點沒有警覺,是說她單純呢還是沒有一點風險意識呢。
為何明星成詐騙高危群體?
?資產雄厚但金融知識薄弱:喻虹淵婚后退出娛樂圈,理財依賴“閨蜜”建議。
?礙于情面不深究:明星常因“面子”不愿質疑熟人推薦項目。
?工作繁忙,財務托管他人:周渝民收入全交妻子管理,馮某瞄準喻虹淵的信任漏洞
這841萬折磨了周渝民夫妻4年,雖然在明星眼里不算什么大錢,但還是影響了他們夫妻的感情呀。都說防火防盜防閨蜜,人性經不起金錢考驗。
周渝民的遭遇提醒我們:
再親密的關系,涉及金錢都需謹慎。
明星光環≠免騙金牌,金融詐騙無差別攻擊。
法律能追回部分損失,但破碎的信任難修復。
這也給大家提了個醒,無論關系多好,涉及錢財都得慎重,保護好自己的權益。希望周渝民夫婦往后都順順利利,不再被這些糟心事困擾。
#周渝民夫婦被閨蜜詐騙案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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