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占理兒。
昨天周日,吃過晚飯帶著孩子到街邊公園的騎行車道上騎自行車,突然一群穿著‘中國紅’的大爺大媽,排著整齊的隊列,播放著震耳欲聾的‘最炫民族風’從拐角快速走出,幾乎占據了整個步行道和騎行道。
我家孩子和其他幾個騎車的孩子,立即停了車,站在原地等待他們通過。
可氣的是,他們明明看到了孩子停下讓行,但還是徑直朝著孩子們所在的騎行車道走過去,排在最前面的孩子被嚇得拖著車子退到了路邊草叢,后面幾個孩子來不及躲,我和另外一名家長,趕忙跑過去護在孩子身前。
暴走團的大爺大媽們,在幾乎離孩子只有1米遠的地方,才選擇繞開。
我和那名家長相視一笑,都有怒意,但也看出對方眼神中的無奈:不敢跟人家近百人‘大隊人馬’產生沖突。孩子們又騎了一會兒,再次迎面遇到暴走團,這次孩子們都‘學乖了’,早早地停車,退到路旁的草叢等待他們通過。
你們覺得我會不會喜歡暴走團呢?其實最初是無感的,畢竟接觸較少,一方面不太了解,另一方面沒啥直接‘沖突’發生。
可這一次之后,我發現這么多人討厭他們,不是沒有道理。他們的問題,不只是人多勢眾那么簡單。
這兩年關于“老年暴走團”的新聞就沒斷過——北京某暴走團在機動車道暴走被撞,青島大媽們霸占籃球場跳廣場舞與年輕人沖突,武漢爹爹們舉著“再不瘋狂我們就老了”的橫幅占道暴走。
每次這類新聞出來,網上總能吵翻天,也總是罵聲一片“為老不尊”“退休金太多”,鮮有維護他們的人。
昨晚睡覺時享樂很久,為啥這么多人對暴走團敵意如此之大?
先說個扎心的真相:對暴走團的敵意,本質上是中年人對“未來自己”的恐懼。
你有沒有發現,吐槽暴走團最狠的往往是 30-50 歲的人?這群人上有老下有小,每天睜眼就是房貸車貸孩子學費,職場上怕被年輕人淘汰,回家還得應付老人的健康問題。
好不容易有點自己的時間,想在小區遛個彎、去公園跑個步,結果發現公共空間被“暴走團”“廣場舞團”“棋牌軍團”分割得七零八落。
這時候你看到大爺大媽們精力充沛地占著車道喊口號,心里能不窩火嗎?
說白了,這是一種“資源焦慮”。 中年人群體正處在人生最“費資源”的階段,時間、金錢、公共空間,每一樣都得精打細算。而暴走團的活動,恰恰戳中了幾個最敏感的資源痛點:
時間資源:上班族只有早晚有空,結果暴走團也集中在早晚高峰活動,等于把僅有的休閑窗口給堵死了;
空間資源:城市里像樣的公園、廣場本來就少,暴走團一占就是一大片,其他人想健身只能“夾縫中求生存”;
情緒資源:年輕人上班受氣,回家想清靜,結果被高音喇叭吵得腦殼疼,情緒閾值本來就低,一點就炸。
更微妙的是“代際對比”帶來的心理失衡。
你想想,自己加班到深夜,第二天還要早起送孩子,結果樓下大爺大媽們每天雷打不動暴走兩小時,回來還能在超市搶打折雞蛋。這種“你在生存線上掙扎,他在歲月靜好”的對比,很容易讓人產生“憑什么”的怨氣。
尤其是當暴走團占用公共資源時,這種怨氣會瞬間轉化為敵意——“我們累死累活交稅建的馬路,憑什么讓你們堵著玩?”
前陣子看到個新聞:鄭州某小區業主為了阻止暴走團在樓下喊口號,集體湊錢買了個高音炮“對轟”。結果大爺大媽們也不甘示弱,直接把音箱架到了業主窗臺底下。最后警察來了也沒辦法,只能勸雙方“各退一步”。
這事看著離譜,其實暴露了一個核心問題:我們的公共空間早就成了“規則真空地帶”。
你仔細想想,城市里哪些地方屬于“公共空間”?馬路、公園、廣場、小區綠化帶……但這些地方到底歸誰管?誰有權使用?使用時該遵守什么規則?幾乎沒人能說清楚。
就拿暴走團最常占用的“非機動車道”來說,交通法里只說“非機動車道供非機動車行駛”,沒說能不能列隊走路。公園廣場更是沒規矩,誰嗓門大、誰來得早、誰人數多,誰就說了算。
這種“無主之地”的狀態,必然導致“叢林法則”——誰狠誰占坑。暴走團為什么敢理直氣壯占道?因為他們人多,組織嚴密,還有“尊老”這張道德王牌。普通市民呢?要么忍氣吞聲,要么硬碰硬沖突,但最后往往是“秀才遇到兵,有理說不清”。
更深層的矛盾,是“公共資源分配”的失衡。 過去幾十年,社會資源分配一直向中老年群體傾斜——他們享受了房價上漲的紅利,有穩定的退休金和醫保,而年輕人則面臨高房價、高失業率、低福利的困境。這種資源分配的“代際差”,平時可能藏在水面下,但一到公共空間爭奪時就會浮出水面。
舉個例子:很多城市的公園早上6點到8點是“老年人專場”,廣場舞、太極、暴走團占滿場地;年輕人想周末去公園搭個帳篷,結果發現連塊草地都找不到,因為早就被“長期占領”的老年人健身器材和棋牌桌占了。
這種“時間差”+“空間差”的疊加,讓年輕人覺得自己像“二等公民”——“我們交的稅不比他們少,憑什么公共資源成了他們的后花園?”
另外,你有沒有發現,關于暴走團的新聞,幾乎全是負面的?要么是占道引發車禍,要么是噪音擾民被投訴,要么是和其他群體沖突。但事實上,大部分暴走團其實挺規矩的,只是在小區里走走,聲音也不大。可為什么我們看到的全是“奇葩”?
這得怪媒體和社交平臺的“放大器效應”。 現在的算法推薦機制,就喜歡推“沖突性內容”。一個暴走團安靜健身的視頻,播放量可能只有幾千;但一個“暴走團和車主互罵”的視頻,播放量輕松破百萬。標題再加上“囂張跋扈”“為老不尊”這樣的詞,流量直接起飛。
久而久之,大家就形成了“暴走團=素質差”的刻板印象。就像提到“廣場舞大媽”就想到搶地盤,提到“熊孩子”就想到搗亂一樣,標簽一旦貼上,就很難撕下來。
更有意思的是,這種標簽會“雙向強化”:媒體越報道負面新聞,公眾對暴走團的敵意就越深;公眾敵意越深,遇到暴走團時就越容易產生沖突,進而又被媒體報道……形成一個惡性循環。
還有個更隱蔽的原因:“群體行為”的責任分散效應。 你會發現,暴走團成員在單獨行動時,可能挺和善的,會主動給人讓路,說話也客氣。但一旦加入團隊,就像變了個人,跟著大部隊占道、喊口號,甚至和人吵架。這就是“法不責眾”的心理在作祟——“大家都這么干,就算出事也輪不到我負責。”
而旁觀者呢?看到的是一個“面目模糊”的群體,很容易把對某個成員的不滿,擴大到整個群體。比如你被某個暴走團成員懟了一句,回家發個朋友圈,大概率會寫“現在的暴走團真沒素質”,而不是“今天遇到個沒素質的大爺”。
這種“個體行為群體化”的歸因,讓暴走團成了“代際矛盾”的替罪羊。
去年上海某區出臺規定:廣場舞、暴走團等活動,晚上10點后禁止使用高音喇叭,音量不得超過60分貝。結果呢?執行了不到一個月就不了了之。為什么?因為根本沒法管。
首先是“執法成本太高”。 暴走團活動時間不固定,地點不固定,人數還多。警察接到投訴趕過去,人家可能早就走完了;就算當場抓到,最多也就是口頭警告。總不能為了幾個廣場舞音箱,天天派警車蹲守吧?
城管倒是有執法權,但面對一群“我年紀大我有理”的老人,也只能“柔性執法”——說白了就是哄著勸著,沒什么實際效果。
其次是“法律滯后”。 現行法律里,關于“公共空間使用”的規定幾乎是空白。比如暴走團占用非機動車道,交警最嚴厲的只能按“行人違反交通規則”罰款50元,但大爺大媽們鳥都不鳥——“我不交罰款,你還能把我們都抓了嗎?”
至于噪音擾民,環保部門的檢測標準是“晝間55分貝,夜間45分貝”,但實際操作中,只要不是24小時不間斷噪聲,很難認定為“擾民”。
更尷尬的是“投訴無門”。你被暴走團吵得睡不著,打110,警察來了只能調解,勸阻;打城管電話,城管說沒權力;打環保電話,環保說需要檢測……
這種“多頭管理=沒人管理”的現狀,讓公眾的不滿只能憋在心里,最后通過網絡吐槽發泄出來。
說了這么多,這事兒到底有沒有解?其實辦法不是沒有,但得先搞明白一個道理:暴走團只是個“表象”,真正的問題是社會資源分配不均、公共空間管理缺失、代際矛盾激化。 不解決這些根本問題,光罵暴走團沒用。
具體來說,可以從這幾個方面入手:
劃清“使用邊界”:比如規定公園、廣場的“活動時段”,早晚高峰留給上班族通行,其他時間允許健身活動;明確“噪聲紅線”,超過分貝直接罰款,并且讓組織者承擔連帶責任。
增加“供給”:多建一些小型健身場地,比如社區口袋公園、屋頂花園,讓不同群體有各自的活動空間,不用擠在一起搶地盤。
強化“規則意識”:不管是老年人還是年輕人,使用公共空間都得守規矩。媒體別光報道沖突,也多宣傳那些文明健身的暴走團、廣場舞隊,樹立正面榜樣。
當然,最重要的還是“換位思考”。年輕人多理解老人對健康的渴望——畢竟誰都有老的一天;老人也多體諒年輕人的壓力——他們不是討厭你健身,而是討厭你“不講規矩”地健身。說到底,大家都是被生活推著走的普通人,沒必要互相為難。
這兩年關于“代際矛盾”的討論越來越多,從暴走團到廣場舞,從搶座位到養老金,每一次沖突都像一根刺,扎在社會的神經上。
但你仔細想想,這些矛盾的背后,其實是同一個問題:我們的社會還沒學會如何“共享”。共享空間、共享資源、共享發展成果……只有當每個人都覺得“自己的權利被尊重”時,敵意才會慢慢消解。
至于暴走團,或許再過十年,當現在的中年人老去,我們也會成為廣場上的“健身大爺”。到時候,希望我們能記得今天的抱怨,別讓自己變成“當年最討厭的樣子”。
畢竟,公共空間不是戰場,而是大家一起生活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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