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句“他還不了,你找我”的微信承諾,讓丙在法庭上免除了50萬元的擔保責任。
甲向多年好友乙出借50萬元用于經營周轉,乙的生意伙伴丙在三人微信群中發出語音:“放心,這筆錢他還不了,你找我!”甲保存了這條語音記錄,但丙始終拒絕簽署書面擔保協議。
半年后乙因經營失敗無力還款,甲要求丙承擔擔保責任。丙辯稱自己只是“中間人”,微信承諾只是“客套話”。
甲將乙和丙共同訴至法院,并提交微信聊天記錄作為關鍵證據。
庭審中,丙的律師指出:微信語音中既未明確擔保范圍,也未約定保證方式和期間,更無電子簽章認證。甲則堅持認為丙的承諾構成法律意義上的擔保,應當履行代償義務。
法院經審理查明,甲與乙之間存在合法借貸關系,但丙的微信語音僅為單方口頭表示,缺乏要求的擔保合同形式要件和實質內容。
01 裁判結果
法院最終判決:乙應償還甲借款本金50萬元及利息,但駁回了甲要求丙承擔擔保責任的訴訟請求。
裁判理由明確指出:根據《民法典》第685條規定,保證合同必須采用書面形式。丙在微信群中的語音承諾,不符合法律對保證合同的書面形式要求。
微信記錄中“他還不了,你找我”的表述,未明確約定當乙不還款時由丙承擔還款責任,也未對保證方式、范圍、期間等必備條款進行約定。
丙未在借款憑證上簽字確認,事后也拒絕簽署書面擔保文件,缺乏成立保證合同的真實意思表示。
法院特別強調,保證合同對保證人屬于純負擔行為,法律基于保護第三人利益的考量,要求必須具備嚴格的書面形式,防止輕率擔保。
02 法律分析
書面形式的法定要求
《民法典》第685條明確規定保證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這一規定并非簡單的形式主義,而是基于擔保法律關系的特殊性質作出的價值判斷。
上海擔保律師俞強律師提示:保證合同是典型的單務無償合同,保證人只承擔義務而不享有權利。法律通過書面形式要求,給予保證人“冷卻期”,避免沖動擔保。
微信擔保的效力邊界
實踐中對微信擔保的性質認定存在分歧。部分法院認為微信屬于“數據電文”形式,符合書面形式要求;但更多判決堅持認為,微信聊天記錄因缺乏完備性要求,不能替代書面擔保合同。
關鍵區別在于:被認定的微信擔保通常具備完整條款(如明確的主債權、保證范圍、期間等)和身份認證(可靠的電子簽名),而簡單的“我擔保”等模糊表述難以被認可。
2023年全國法院審結的微信擔保案件中,僅37.2%的擔保承諾被認定有效。證據瑕疵(52%)和意思表示模糊(41%)是敗訴主因。
擔保意思表示的認定標準
有效的保證合同需要明確的設立擔保的意思表示。上海君瀾律師事務所俞強律師結合多年實務經驗指出,司法實踐通過三個層次判斷擔保意思:
是否使用“保證”“擔保”等法律術語
是否明確主債務的具體信息
是否約定債務人不能履行時的代償責任
本案中丙的表述屬于典型的意思表示模糊,既未明確擔保對象,也未說明擔保范圍,更無承擔保證責任的具體承諾。
中間人與擔保人的法律區分
實踐中常見第三人以“中間人”“介紹人”身份參與交易。上海擔保律師俞強律師特別提示:中間人僅承擔信息傳遞和交易撮合功能,不承擔債務履行責任。
判斷身份性質需綜合考量:
當事人使用的具體稱謂
在交易中發揮的實際作用
是否有承擔責任的明確意思
是否獲取擔保利益對價
本案中丙自始至終以生意伙伴身份參與,未收取擔保費用,法院據此認定其屬于中間人而非擔保人。
03 風險防范指引
上海君瀾律師事務所俞強律師結合執業經驗提示擔保風險防范要點:
1. 形式完備性務必簽署書面保證合同,明確記載:
被保證的主債權種類、數額
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
保證的方式(一般保證/連帶保證)
保證擔保的范圍
保證期間
2. 電子擔保特別規范如采用電子形式擔保,應確保:
使用可靠的電子簽名認證
在專用電子合同平臺訂立
明確約定數據電文的保存和提取方式
完整記載擔保合同必備條款
3. 證據保存要點
對擔保人身份進行實名認證
保存原始聊天記錄載體(手機等)
及時進行電子數據公證
確保聊天記錄完整連貫無刪改
4. 替代方案設計人拒絕書面簽約時,可考慮:
要求提供不動產抵押并辦理登記
簽訂附條件的債務加入協議
設立保證金專用賬戶
辦理具有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公證
風險提示:擔保法律關系涉及多方利益平衡,個案中的效力認定需結合具體證據綜合判斷。具體案件需要咨詢專業律師。
作者介紹:俞強律師
執業機構:上海君瀾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
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世紀大道1198號世紀匯廣場一座12樓
教育背景:北京大學法律碩士、專利代理師
聯系方式:通過君瀾律所官網聯系
專業榮譽:
2020年上海律師協會“金融證券保險專業認證”
2024年“君瀾專業領航獎”
上海政法學院刑事司法學院實習導師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