郡縣治,天下安。縣域治理是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一環。習近平總書記強調,“縣一級工作做好了,黨和國家的全局工作就有了堅實基礎”。
位列全國百強縣市,江蘇海安直面城鎮化陣痛與“成長的煩惱”,緊緊圍繞把習近平總書記提出的“法治建設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落到實處,聚焦城市社區、建筑行業、鄉村治理三大場景,探索形成“黨委領導、專班聯動、多元共治、司法賦能”的社會綜合治理創新模式,交出一份新時代“楓橋經驗”扎根縣域的精彩答卷。
治理之要,首在方向。海安的破題,始于黨的領導這個“定盤星”。從社區治理中“支部建進小區”筑牢根基,到建筑行業里政法專班靠前服務,再到鄉村治理中“融和法庭”嵌入治理鏈條,事實證明:黨的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最大優勢。這優勢既體現于頂層設計的科學謀劃,更彰顯于資源力量的統籌整合與風險挑戰前的果斷決策。要充分發揮黨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領導核心作用,讓分散的治理資源擰成“一股繩”,讓多元的治理力量合成“一張網”,確保基層治理不偏航。
治理之效,貴在聯動。面對社區物業糾紛、建筑工程糾紛這類多主體、跨領域的治理難點,海安以“專班聯動”打破壁壘——政法力量下沉一線,職能部門協同發力,這種靶向施策的機制,既精準回應群眾與企業的急難愁盼,更有效破解“九龍治水”困局,變“單打獨斗”為“協同攻堅”,變“各管一段”為“統一作戰”,讓專業人辦專業事,讓治理鋒芒直抵痛點、落在實效上。
治理之基,在于共治。海安模式的亮點,是依托綜治中心規范化建設,推動相關職能部門有序入駐綜治中心,建立“一站式受理、一攬子調處、全鏈條服務”工作機制,實現矛盾聯調、問題聯治、平安聯創。社區里,業主從“旁觀”到“參與”,小事辦進心坎;鄉村中,“融和法庭”串聯起調解、仲裁、司法等多元解紛資源,讓矛盾糾紛在基層消弭。這種“眾人的事情由眾人商量”的智慧,正是新時代“楓橋經驗”——“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鎮、矛盾不上交”精髓的生動寫照,亦是打造共建共治共享格局的有力注腳。
治理之穩,需靠法治。習近平總書記指出,“依法治理是最可靠、最穩定的治理”。司法力量的精準嵌入,為海安治理注入硬核支撐。無論是社區矛盾的依法調解,還是行業糾紛的法治護航,抑或是鄉村治理的規則引領,司法賦能都不是“簡單斷案”,而是通過定分止爭傳遞法治精神,讓“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成為基層共識。對于多元協同無法化解的矛盾糾紛,海安堅持“訴訟斷后”,通過司法途徑給出最終裁決,確保公平正義不缺位。這既為矛盾化解提供了最后一道防線,也倒逼前端治理提質增效。
從城市到鄉村,從行業到社區,海安的實踐印證了一個道理:基層治理的難點,恰是創新的起點。海安堅持系統思維,把黨委領導的引領力、多元協同的聚合力、專班聯動的驅動力、司法賦能的保障力有機結合,為破解基層社會治理難題提供了可借鑒、可推廣的“海安樣本”。
新時代基層治理的深化,正需要這樣扎根實際、直面問題的創新勇氣,也需要更多像海安這樣的實踐,讓治理效能真正轉化為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解碼“海安樣本”,汲取治理智慧,必將助力我們在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征程上邁出更加堅實的步伐,讓“海安樣本”可持續、可復制、不走樣,讓中國式現代化的善治新篇章在基層沃土上書寫得更加堅實、響亮!
來源:人民法院報·1版
人民法院報評論員:郭致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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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媒體編輯:李斯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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