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報警電話
是守護群眾安全的“生命線”
是群眾遭到不法侵害時的依靠
可總有人
惡意撥打110報假警
擾亂正常的警務工作
對此行徑
公安機關絕不姑息
堅決嚴懲不貸!
案件回顧
2025年7月8日,陽春公安抓獲多次謊報警情違法人員袁某,后經擴線偵查,發現另一同伙人員劉某某(女,45歲,陽春市三甲鎮人),并于7月19日將其抓獲。經查,劉某某、袁某分別與同村劉某有債務糾紛,為發泄私憤,二人針對劉某累計謊報涉賭警情69次。
7月20日,公安機關依法
對劉某某擾亂公共秩序違法行為
處以行政拘留處罰。
警方提醒
01
撥打110虛報警情
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散布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
后果: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02
撥打110騷擾、辱罵接警員
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三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擾亂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秩序,致使工作、生產、營業、醫療、教學、科研不能正常進行,尚未造成嚴重損失的。
后果: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情節嚴重者
還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嚴肅追究刑事責任!
來源:陽春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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