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0萬的拉塞爾有多“香”?
多說一句,拉塞爾15年以榜眼秀身份進入NBA——不知不覺間已經是擁有10年球齡的老兵,按聯盟規定底薪為360萬。
說明點一:空位三分。數據上,124次出手命中52球、命中率42.1%。
說明點二:串聯。數據上,2758次傳球轉化297次助攻。
單就這兩點,對獨行俠的作用體現在:
第一,24-25季球隊整體出手7194次,其中2801次來自三分線外。38.9%的占比說明三分是獨行俠主要終結方式。顯然,具備一定三分尤其空位水準下拉塞爾可以豐富球隊主要終結戰術。
第二,歐文差不多要年底才能傷愈復出、丁威迪又轉投黃蜂,拉塞爾恰好能夠填補一號位空白——梳理球隊上拉塞爾固然達不到哈利伯頓、約基奇等人的水準——巧婦難為無米之炊,當基德一度把弗拉格放在控衛上,就知道獨行俠對一號位有多急缺。
因此,650萬的拉塞爾放在獨行俠的特定環境下還是很“香”——如果自身確實意識到危機,再加上有充足的表現機會,打出千萬年薪水準還是手拿把攥。
與此同時,據NBA中國官網報道:太陽、凱爾特人、尼克斯和國王四支球隊有意本·西蒙斯。
昔日狀元這么受歡迎?
和杜蘭特對位4分34秒下,西蒙斯限制前者6投2中;對雄鹿、步行者的比賽均以1次失誤送出9次助攻。小樣本下這位昔日狀元確實可以成為功能型球員——可以向上搖擺領防體型更大的球員;可以作為二陣甚至銜接時段的進攻發起點。
當然,多支球隊感興趣,更多的還是想撿漏。準確的說,用底薪“白嫖”。說到底,現階段的西蒙斯是名氣大于即戰力——哄好了,可以成為贏球“X”因素;任性的話底薪也不虧。
西蒙斯該如何抉擇?
我認為,應該效仿拉塞爾那樣選擇一支球隊。
理由一:年齡。29歲的西蒙斯你說他想淡出NBA是不可能的。退一步講,除非是徹底退役,不然全球哪個籃球聯盟的收入都趕不上NBA。換言之,為了錢也得留下。
理由二:即戰力。拋開進攻這點,其余項的西蒙斯都要高于底薪水準。也就是說,還遠未到達退役的場景。
綜上兩點,像拉塞爾那樣找到一支能夠提供穩定表現機會的球隊,西蒙斯不見得不能完成“咸魚翻身”——狀元身份打底,拋開進攻端全面屬性——只要拿出態度,下一份合同還是不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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