極目新聞評論員 屈旌
7月中旬,湖南常德多所中學向新生寄送高中錄取通知書,家長拆封后發現其中夾帶了“精茂眼鏡”的廣告宣傳單,家長問及廣告宣傳單為何會混入錄取通知書時,精茂眼鏡店工作人員回應:“那我怎么知道呢,我又不是你老師。”此事引發輿論關注,家長認為這種行為會造成不良影響。
家長收到的錄取通知書中夾帶商業廣告的圖片
石門縣教育局7月21日深夜發布情況通報稱:經核查,我縣各高中學校在制作密封錄取通知書時均沒有放入任何宣傳單。各初中學校中,僅有一所鎮中在發放錄取通知書時,向34名學生在密封的錄取通知書之外,同步發放了某眼鏡店優惠宣傳單。我局已約談該校負責同志,并將依紀依規進行處理。同時要求全縣各校今后加強管理,嚴格遵規辦事,堅決杜絕類似事件再次發生。(據7月22日新京報)
錄取通知書是學生寒窗苦讀、努力奮斗的勛章,是邁向新學段的通行證,承載著家庭的期盼與教育的莊嚴。在錄取通知書中夾帶商業廣告,任誰看了都會覺得刺眼。家長們的反感不難理解,這不僅是對孩子成長儀式感的驚擾,更透著一股子“草臺班子”的輕慢之感。
教育本應是純粹的凈土,卻如此輕易地被商業利益染指,令人心生警惕。錄取通知書一般是由學校寄出,為什么會夾帶廣告,是不是存在公權力被濫用的情況?如果不及時掐滅這種苗頭,誰能保證“搭車”的廣告不是打擦邊球?會不會暗藏虛假宣傳?一旦學生或家長輕信了虛假廣告,錢財和合法權益可能受到侵害,對教育體系的信任也會被破壞。
教育部明確規定,嚴禁高校、郵政企業在錄取通知書郵件內夾寄、夾帶與新生報到無關的商業廣告等宣傳材料。高中錄取通知書面對的是未成年學生,更應該在商業宣傳方面從嚴審慎管理。規定如此清晰,卻仍有人頂風作案,實在不該。
涉事眼鏡店工作人員的反應也令人費解,既然想方設法蹭著錄取通知書塞宣傳單,面對家長詢問,卻又表現得傲慢冷漠。如此態度,無疑是反向宣傳,自毀招牌。這樣的店鋪,學校竟然還愿意幫忙宣傳,寧愿違反規定也要夾帶私貨,背后是否存在私相授受、利益輸送?調查不能止于一次約談,要有實打實的處理結果。
往錄取通知書塞商業廣告的行為,一直飽受詬病,卻屢禁不止。究其原因,還是一些商家和學校把錢看得比節操重,把學生當成潛在客戶,將入學視為促銷良機。商家想借此擴大市場,學校或許想從中獲利,雙方一拍即合,卻全然不顧學生、家長的感受和教育的尊嚴。這種“夾帶”行為看似能帶來短期經濟收益,實則一定會損害學校的長期聲譽,與“立德樹人”的理念背道而馳。
錄取通知書里不該彌漫著商業廣告的銅臭味,學生的成長進步更不該被當成牟利的生意經,相關部門應加強監管,嚴格執行規定,對違規行為嚴懲不貸。學校更要堅守教育初心,拒絕商業誘惑,守護校園凈土。只有當每一份錄取通知書都回歸其純粹的教育屬性,才能真正承載起莘莘學子對未來的美好憧憬。
(來源:極目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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