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在菲律賓實施過詐騙行為的人員,已經回國一兩年了,結果還是被上海警方上門帶走了,這是怎么回事?原來是詐騙窩點被端,警方順著同事的口供順藤摸瓜摸出一大片提前回國的詐騙人員,于是就被抓了,那境外詐騙罪在上海會怎么處理?
上海境外詐騙罪量刑標準如下:
數額較大:詐騙公私財物價值六千元以上的,認定為 “數額較大”,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數額巨大: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的,屬于 “數額巨大”,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數額特別巨大: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五十萬元以上的,為 “數額特別巨大”,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其他情節:詐騙數額難以查證,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 “其他嚴重情節”,以詐騙罪(未遂)定罪處罰,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發送詐騙信息五千條以上的,或者撥打詐騙電話五百人次以上的。
在互聯網上發布詐騙信息,頁面瀏覽量累計五千次以上的。
一年內出境赴詐騙窩點累計時間30日以上或多次出境赴詐騙窩點的。
若上述數量達到相應標準十倍以上的,應當認定為 “其他特別嚴重情節”,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由于境外詐騙贓款來源難以追蹤,所以家屬想要通過退贓退賠來減刑是很難的,判刑上自然會比普通詐騙罪判刑要重,不過如果實際沒有在犯罪窩點待超過30天的,律師可以爭取不起訴,進行無罪辯護,不留案底,家屬要爭取一切可以減刑的方法,協助律師幫助當事人早日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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