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想不明白,為啥大家會把宗慶后的節儉當成美德呢?難道不該鼓勵有錢人大手大腳花錢,盡情揮霍嗎?要是每個有錢人都像宗老那么節儉,咱普通老百姓的生意還怎么做呀?只有像王思聰那樣過著紙醉金迷的生活,錢才能流到咱們普通人兜里嘛。這么簡單的道理,咋就有人不懂呢?
你看現在,節儉了一輩子,穿著布鞋、坐高鐵二等座的宗老,卻給美國籍的子女留下了18億美元的海外信托。這下大家滿意了吧?之前不是還夸人家節儉嘛,行嘞,現在節儉下來的錢全放海外了,跟咱可真是一毛錢關系都沒有。
在我看來,宗家這事兒給咱普通人最大的啟發,就倆字——“破圣”。咱中國人自古以來,老百姓就特熱衷于塑造圣賢或者全民偶像。但咱普通人可得保持清醒,別太把那些圣賢當回事兒,更別輕易被別人帶偏了節奏。
就說當年的“達娃之爭”。被宣傳成什么抵御外資入侵、捍衛民族品牌,可在我看來,這算什么光輝事跡啊?這不就是個違背商業合作、撕毀契約的典型例子嘛?
當年達能投了不少錢,幫著娃哈哈發展壯大。兩家合資的時候,合同里白紙黑字寫著,以后要是用娃哈哈商標生產銷售,得經過達能同意,或者得是合資公司才行。
可后來呢?樸實的宗老遵守合同約定了嗎?并沒有。他借著宗馥莉、杜建英等家人的名義,私自成立了87家體外公司,還授權這些公司用娃哈哈品牌生產礦泉水和鈣奶,利潤全進了宗家在英屬維爾京群島和開曼群島設立的離岸公司,也沒和股東們分成。這做法明顯違反了之前簽的合同呀。
2006年,中外合資的娃哈哈集團,就是達能參股的那個主體,一年利潤10.9億。可在主體之外,那些被宗家控股的體外公司,利潤加起來有多少呢?竟然高達10.4億,幾乎相當于在主體之外又搞出了一個“表外娃哈哈”。像里頭的弘盛公司,100%是宗馥莉控股,都快成宗家自己的家族企業了。
達能發現這事兒后,發起法律訴訟,宗慶后是怎么應對的呢?他大打民族感情牌。07年的一封傳真里他說:“我鄭重宣布,中國人現在已經站起來了,已經不是八國聯軍侵略中國的時代了。”
這么一番慷慨激昂的話,自然贏得了國內輿論支持。可大家不知道,宗家控制的這些體外公司,利潤最后都流向哪兒了?都輸送到境外,給他們在英屬維爾京群島和開曼群島的公司了。這壓根兒就不能算民族企業呀。宗老自己也有過美國綠卡,子女也是美國國籍,這事兒哪能上升到抗擊八國聯軍的高度呢?
所以在我看來,“達娃之爭”本質就是一場普通商業官司,就看被告有沒有違反合同規定,正常走法律流程不就完了嘛?結果非要在網上炒作,把它宣傳成愛國企業家抗擊外敵、不屈不撓的英勇事跡,可真讓那些不懂咱國情的法國佬大開眼界。
很多事兒咱看透本質就行。就像去年年初,網上好多人把宗老捧成圣人,什么“一妻一女一步鞋,不要綠卡的愛國企業家”。網友們還不忘猛踩農夫山泉,說農夫山泉高管就知道把孩子送美國去。
甚至有些博主還拍視頻,把農夫山泉倒掉,喊著“喝水我只喝娃哈哈”。但其實我覺得,錯的不是宗老,而是那些不會獨立思考的網友,把自己對別人的美好幻想強加在宗老頭上,幻想出一個完美無瑕的企業家形象。
可話說回來,人非圣賢,孰能無過呢?《菜根譚》里說得好:“人無癖,不可與交,以其無深情也;人無癡,不可與交,以其無真氣也。”要是有個圣人,一點缺點都沒有,咱可得對這種“圣人”小心點,保持警惕。因為背后可能有些真相,是咱不知道的。所以我才跟大家說,“破圣”,也就是破除自己心中不切實際的偶像,對一個聰明理智的人來說,太重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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