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大河報、讀嘉新聞
2024年10月,44歲的袁女士(網(wǎng)名“寧靜致遠”)偶然進入某男主播的直播間,隨手送出一個小禮物,卻陷入了一場精心設計的騙局。數(shù)月間,她為主播“X風”轉賬打賞43萬元,更在對方誘導下與丈夫離婚,最終被診斷為重度抑郁。
據(jù)袁女士回憶,下播后主播X風主動私信聯(lián)系,自稱遭遇“妻子出軌離婚”“負債百萬”“家人患癌癱瘓”等悲慘經(jīng)歷。面對這位自稱“從小缺愛,婚姻失敗”、比她小13歲的主播,袁女士逐漸陷入情感依賴。
在X風甜言蜜語的攻勢下,袁女士三個月內持續(xù)大額打賞,將其捧為直播公司“榜一”。更令人震驚的是,X風要求袁女士離婚,賭咒發(fā)誓稱會離職與其共同生活。受其蠱惑,袁女士沖動結束了婚姻。
然而今年春節(jié)后,一位名為小琪(化名)的粉絲向袁女士揭露真相:在她全心投入期間,X風已與多名女性線下密會并發(fā)生關系。
X風(本名鄭某,1994年生)僅擁有1.5萬粉絲。面對指控,他辯稱與袁女士“從沒確定過任何關系”,否認誘導離婚,更宣稱:“單身發(fā)生關系不違法”“聊天過程中解決生理需求很正常”。對于直播間打賞,他解釋為“私下聊天是答謝打賞,屬主播正常工作”,并反詰:“正經(jīng)人會沉迷直播間嗎?”
6月底,袁女士聯(lián)合兩名受害者在長沙報案。警方初步認定該案“涉嫌感情欺詐,主觀意圖明顯”,已上報分局審核。
河南澤槿律師事務所付律師認為,“感情欺詐”在法律中沒有專門的罪名,利用情感也是一種詐騙手段,如果最后認定主播具有非法占有目的,且實施的詐騙行為符合詐騙罪的構成要件,最后X風很有可能被認定為詐騙罪。
付律師補充說, 若主播行為僅構成民事欺詐,不涉及詐騙等其他刑事犯罪,一般按照民事侵權來處理,袁女士為該主播打賞及生活轉賬的43萬余元,若能證明是因感情欺詐導致的財產支出,可要求主播返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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