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報記者 范天嬌
□ 本報通訊員 洪 駿 王皓
在全省率先建立生態環境審判技術調查官制度;推動簽訂全省首批林業碳票認購協議;發布全省首份揚子鱷司法保護令并豎牌公告……近年來,安徽宣城兩級法院立足環境資源審判職能,在完善審判專業化體系、推動生態環境修復、保護生物多樣性上不斷創新舉措,為綠水青山構筑起堅實的司法保護屏障。
宣城是“國家園林城市”“國家森林城市”,境內兩江九河奔流,黃山與天目山余脈交匯,湖光山色交相輝映。
為守護好這片“山水畫廊”,2024年,宣城市中級人民法院在嚴懲污染環境、破壞生態違法犯罪行為的同時,注重專業化審判能力建設,制定出臺環境資源案件“三審合一”審判的若干意見,打破傳統分案壁壘,統一歸口審理涉環資刑、民、行案件,并創新“要素式審判”方法,提升審判質效。同年,在全省率先建立生態環境審判技術調查官制度并組建專家庫,來自環保、林業、水利、地質等領域的專家,直接參與案件事實調查和技術認定,進一步提升生態審判的專業化水平,讓裁判結果更有公信力。
2024年,全市法院共審理涉環境資源案件134件,平均審理周期縮短至42天。其中,涉江河、保護區及重要山體內的非法采砂、盜伐、狩獵、捕撈等案件數量持續下降。陳某等人非法排放固體廢物案入選2024年度全國法院優秀案例。
懲戒非終點,助“受傷”的山水重煥生機方顯司法要義。宣城中院積極踐行“恢復性司法”,推動簽訂全省首批林業碳票認購協議,審理全省首例碳匯認購案,為生態環境修復提供了新的路徑和方式。宣城中院還攜手宣城市人民檢察院、宣州區政府在宛陵林場共建宣城市生態環境公益保護基地,進一步完善林業資源破壞案件的生態賠償路徑,形成“原地補植復綠+異地補種+碳匯認購”的修復閉環。
2024年以來,全市兩級法院運用“補植復綠”等方式修復生態環境,判決支付生態修復費用72.1萬元,責令補種樹木8000余株,昔日荒坡再披綠裝。
宣城法院強化跨部門跨地域聯動共治,就涉林違法案件刑民行責任銜接問題向林業部門發出司法建議,推動林業部門梳理并整改問題線索47件次。宣城中院與上海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江蘇省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浙江省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等共簽《長三角環境資源司法協作框架協議實施細則》,在司法協助、審判執行、交流合作等方面開展司法協作。
讓生態保護理念深入人心,是司法工作的重要一環。宣城中院堅持保護優先、預防為主原則,去年6月5日,在安徽揚子鱷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的紅星、楊林等七個片區,發布了全省首份揚子鱷司法保護令并豎牌公告,為揚子鱷的生存、繁衍提供全方位司法保護。此外,宣城兩級法院常態化開展環境資源保護普法宣傳,實行“巡回審判+以案釋法”模式,將法庭移至案發地、村頭樹下、江河岸邊、古村之畔。2024年以來,全市開展環資案件巡回審判42次,旌德縣人民法院環境資源類案件全部實現巡回審判。
在青弋江的波光里,在古村落的墻垣下,守護綠水青山的共識在百姓心中生根發芽。(范天嬌 洪 駿 王皓)
(法治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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