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款給兒子買房,親家卻跑來養老,我:每月2000,先交房租
“親兄弟明算賬,親家之間更得掂量掂量。”
這年頭,誰出錢誰心里最清楚,怕就怕你掏了心還被當成應當應分。
我是周淑芬,退休教師,老伴早些年病逝,我獨自把兒子周亦辰拉扯大。
好在他爭氣,讀了重點大學,在市里安了份穩定的金融工作。
前年結婚,我一咬牙,從我幾十年積蓄里全款給他買了套婚房——離地鐵口不遠,80多平,兩室一廳,說是給兒子媳婦打個穩當的家。
誰知道,房子剛裝修好,親家母趙蘭君就“拎包入住”了。
剛開始,是說來幫小兩口備婚,住半個月就走。
我想著是親家,也沒計較。
但婚禮一過,她不走了。
理由是“退休了心里空蕩蕩,還是跟孩子住著有生氣”。
她是公務員退休,一口一個“咱家”,看起來熱情,實則根本沒把邊界放眼里。
早飯她做主,中午她決定點外賣,還自說自話地給自己臥室換了新窗簾,說是“順眼”。
關鍵是,她開始管孩子的工資,說要統一規劃,尤其是我兒子亦辰的工資卡——她開口就讓我“協助保管”,我氣得三天沒睡好。
最離譜的一件事,是她在小區門口跟鄰居嘮嗑,說:“這房子我們家買的,當養老用的。”
我聽見那句“我們家”,整個人都炸了。
我拎著包沖下樓:“趙姐,您說這房子是您家買的?”
她一愣,尷尬笑笑:“哦,我是說我女兒住這兒嘛,也差不多。”
我強忍著心頭火:“那也得有產權證明,要不——每月房租先補上,兩千塊,您看行不?”
她臉當場掛不住:“你這話什么意思?我們是一家人,要分得這么清?”
我輕描淡寫:“誰跟您是一家人?我是兒子的媽,房子是我買的,寫的也是我兒子的名字,您要住,先講清楚,再講親情。”
隔天,她跟她女兒,也就是我兒媳婦柳沁兒哭訴,說我“不近情理”,還說我“欺負寡居的人”。
我兒子夾在中間,一臉為難:“媽,不然這樣,你把話說清楚,我們做決定。”
我冷靜拉出房產證、銀行流水,“我不缺你們這兩千塊,我缺的是個態度。這家不是誰都能來養老的。”
一周后,趙蘭君悄悄搬走了。
后來據說在附近租了房子,還跟兒媳有點小鬧情緒。
而我兒子,也第一次堅定地站在我這邊:“媽,謝謝你不怕得罪人,讓我們日子清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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