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給“友友們”上一張圖:
2021年8月初,某地派出所接到一個派警:某人報警,稱和女朋友發生性關系之前,答應女友體外射精,結果雙方在做那事的過程中報警人沒有忍住,射在女朋友體內,雙方發生糾紛。
性,本是男女之間比較隱秘的話題,特別在中國這樣傳統的國度,大家基本對性都會諱莫如深,即使在大庭廣眾之下談到此問題的時候,也不過是只可意會不可言傳。
而如今,有人把這個大家都認為比較羞澀、難以啟齒的問題,大大方方的、不拿警察當外人的撥打了110報警,尷尬嗎?
只要你(報警人及某個部門)不覺得尷尬,我們無所謂。
男女做愛,只要不是強奸,不是賣淫,不是故意傳播性病,不是聲音太大“噪音擾民”,警察壓根就管不著,正常的這種事,最多也就和計生部門能沾個邊,那這種根本就和警察扯不上一毛錢關系的事,它是怎么和警察扯上關系的?為什么非要一線警察去出這種警呢?
六哥給大家普及一下現在的一個死循環:部分上級認為,無論該不該警察管的事,只要雙方當事人發生了糾紛,雙方就有矛盾升級的可能,矛盾升級就有發生打架斗毆甚至更為嚴重的暴力問題的可能,發生了暴力問題就人受傷或死亡的可能,為了避免這種“結果可能”的發生,就需要把一線警察放在所有事件的“起點”位置,那就是從雙方有糾紛開始,“提前介入”,“依法妥善處置”,防止未來各種可能性的發生。
所以,這就有了一線警察所不理解的買賣糾紛、勞資糾紛、行車糾紛、鄰里糾紛、甚至做愛糾紛都“轉警即無責”的派給一線警察去處理,“防患于未然”。
初看這種“死循環”是不是貌似覺得很有道理?對哈,從雙方當事人還沒有發生爭吵就開始提前介入,那后面的所有的不好的事不就不會發生了?
面對這種“防患于未然”,其實六哥更想再往前“穿越一下”從源頭上解決問題,那就是做工作勸報警人的媽不要把報警人生下來,如果他媽不把他生下來,也就沒有了將來對他女朋友的“沒忍住、射里面”的糾紛。
再或者,每個群眾都配兩個警察,輪班盯著每一個人,保證他能好好活著,不會有任何危險的“可能”發生在他身上。
以上都是開玩笑的話,六哥來給大家聊聊實在的,如果真遇到了這種警情該怎么處理。
很簡單,出警將女孩叫到單獨的房間問話并錄像,排除強奸、賣淫、故意傳播性病等違法犯罪行為,隨后登記雙方身份,記錄備案,同時詢問女孩要求。女孩要求離開的,應護送其出門;女孩要求男友“負責”的,給出兩個方案:一、盡快結婚、生下來共同撫養,二、組織雙方協商立即購買事后緊急避孕藥服用,或男孩給予女孩一定的補償。協商成功的,雙方在出警單上簽字;雙方協商不成的,無論女孩是否成年都要詢問她是否叫家長到場,明確表示不需要家長到場的,告知其認為自己利益受損的可以自行去人民法院主張權利。協商不成的盡量護送女孩離開,女孩本人不離開的,警告雙方不要發生打架斗毆等任何違法犯罪行為。當然,以上全過程必須錄像!錄像!錄像!
這個警情尷尬嗎?是報警人尷尬還是女孩尷尬?是出警的尷尬還是派警的尷尬?
六哥給朋友們講點更尷尬的事:天天電視、文件上說警察“只管七件事”,而現實則是派出所出警民警管天管地管拉屎放屁;天天電視、文件上說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是全社會的事,最后無論群眾打了什么電話大部分各種訴求都轉給了110,“九龍治水,死了八條”。
(下圖是警察管拉屎放屁的證據)
六哥從來不太相信“警察只管7件事”,為什么?答案如下:
1、群眾報警了,你公安敢說不嗎?
無論是群眾需要爬墻開鎖,還是需要下河救狗,這都是非警務活動,只要群眾撥打了110,公安哪個部門敢對群眾說“不”?
自己戴上的金箍,多年來,已深入人心,已長進肉里,你想自己摘下來,這是切膚之痛啊,哪位領導敢有這個壯士斷腕的擔當?更何況說了算的并不出警,為解救一線兄弟們而“冒天下之大不韙”的風險,這種“自討苦吃”的幾率能有多大?
美國的911并不等于我們的110,911是一個政府的大腦,由他來統一調配包括醫院、電力、環保、動物收容組織、民政救助等所有政府職能部門運作,來滿足報警群眾的全量需要,警察只不過是其中一小部分。而從一開始,我們就以“X有X必”大包大攬了大部分政府職能部門的工作,現在“吃撐了想吐”,對不起,沒人接痰盂,自己盛到碗里的飯,跪著也要吃完。
2、群眾非要你管,你公安敢說不嗎?
我們經常接到的報警是商品買賣糾紛或者經濟糾紛,糾紛是不屬于公安機關管轄的非警務活動,但是,到底是糾紛還是案件誰來判定?遺漏了案件,算不算瀆職,誰來初審?萬一哪個瘋子為了幾毛錢和人打架把人殺了,全社會都會口徑一致的說:“如果警察來了,就不會發生悲劇?!?/p>
就算我們明確了就是糾紛,告知群眾要到消協處理或到法院訴訟,聰明的群眾立即換種說法:“你們不來,我們就打架。”別不信,這都是六哥接警報警人的原話。要打架,公安就必須管了吧,你公安敢說不嗎?
再或者群眾就是直接說了:“我就是不讓其他部門管,他們沒有力度,我就非要警察處理。”領導說了,我們的警察是人民警察,要心系人民,你公安敢說不嗎?
類似警情派給了派出所,上級部門都接手并轉給派出所了,你派出所敢說不嗎?更別忘了,只有派出所才考核滿意率。
3、其他部門不上班,你公安敢說不嗎?
六哥曾經在凌晨四點接到過市長熱線轉接的警情,稱某工地夜間施工噪音擾民。職責劃分本是十分明確的,工業噪音屬于環保部門管轄,生活噪音屬于公安機關管轄,我立即向市長熱線接線員反映了該情況,并請求轉派有管轄權的環保部門查處。
但六哥得到的市長熱線的答復是:環保局沒人值班,只有派出所24小時上班,辛苦你們去一趟吧。我哭笑不得的出了這個警。
大部分政府職能部門,都是八小時工作制,周末及節假日也休息,只有派出所24小時燈火通明。群眾如果其他在職能部門休息的時間段內利益受到了侵害,撥打求助電話,請問平臺要將該求助分流給誰?上級部門就是為難的無處可推,硬派給你派出所了,你敢說不嗎?天價蝦宰客事件,不就是一個明顯的例子嗎?派出所面對報警不敢說不,越物價局的俎代庖,事沒管好,還惹一腚騷。
4、其他部門管不了,再推回給警察,你公安敢說不嗎?
派出所民警常年出警,每人每天的出警量大約在10~50個不等,我說的是每人,在這種高強度的鍛煉下,派出所的民警幾乎是天大的事和屁大的事都見過,也都能處置好,再加上警察有限制人身自由的特別執法權,很多職能部門在執法過程中,基本是離了公安不敢管,離了公安不敢干。清理燒烤攤是城管的活,加上“聯合執法”四個字,就順理成章的把公安捎了進來。
同理可證,小區內亂停車是物業的事,物業管不了,推回來加上“存在消防隱患”幾個字,派出所,你敢說不嗎?餐館有手續正常經營,樓上住戶討厭餐館的油煙,本應是環保部門的事,環保管不了,推回來加上“餐館內存放大型煤氣罐存在安全隱患”幾個字,派出所,你敢說不嗎?
當應該其他部門處置的問題,不能得到解決,但難題總要有人去解決,當這個皮球又被踢回到分流中心的時候,作為接線員或領導會為了事情的順利解決、社會的和諧穩定、自己的烏紗官位,把難解決的問題交給能力強的隊伍,公安首當其沖。皮球已經踢回來了,你公安還有魄力再踢回去嗎?你還想讓群眾跑幾次,你敢說不嗎?
5、多部門管轄權交織、職責不清,你公安敢說不嗎?
群眾遇到的問題是千變萬化的,誰說求助就一定是單一的?例如居民養雞擾民的問題。違章建設雞窩,屬于城管處理,雞叫擾民,屬于傳說中的生活噪音,屬于公安管轄。這種情況,是讓城管處理,還是讓公安處理?
公安處罰了居民,雞還在,窩還在,問題根治不了;城管拆了雞窩,窩之不存,雞將焉附?所有問題都解決了。
但是,雙方都有管轄權,選擇讓誰管都有道理,現實中,都是公安“命好”,就是非要讓你公安處理了,你公安敢說不嗎?
6、分流中心都不知道該怎么辦的問題,指派給你,你敢說不嗎?
舉個例子,有人喝多了報警說自己回不了家,天冷快凍僵了,但是無論怎么詢問,就是不告訴你他在哪里,電話里還罵人。誰都知道這就是醉酒人的酒后發泄。不管他,如果人真出了事,就是瀆職;管他,不告訴你人在哪里,手機關機,去哪里找人?
這種問題,誰也解決不了,誰也不知道該怎么處理,但多年的工作經驗告訴我們,不管醉漢打的是市長熱線還是110,絕對都會派給一線派出所,而不是民政救助部門。
就是派給你了,你派出所敢說不嗎?不能說不,又該怎么處理呢?警車繞轄區轉一圈,沒發現人的,靜等撞大運。
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這種一線派出所的尷尬也不是一年兩年了,也不是一篇文章一個批示就能解決的事,勸一線的兄弟們不要去反感這種警情,至少這樣的警情危險系數相對小些,丟不了命,特別是在現在追責多如牛毛的今天,大家一定要認真對待每一起接到的警情。既然值班哪也去不了,干這個不干那個,索性不如認真處理好每一起你接到的該管或者不該管的警情。你接到的警情不去處理或者處理不認真,責任是你的;而你忙不過來讓你同時處置兩個警情,是安排不合理,責任是上級的。
最后,記得六哥那句話:對待自己已經接手的警情和案件,努力到無能為力,拼搏到感動自己,我們約好還要一起平安退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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